为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减证便民行动,清理规范证明事项,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证明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4〕50号)要求,原州区司法局组织人员梳理形成了《原州区证明事项清单(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欢迎社会公众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公示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21日;
(三)有关意见建议,请以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25年3月21日18:00前反馈至原州区司法局法治办公室。邮寄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司法局401办公室;电子邮箱:yzqfzbgs@163.com;联系电话:0954-7283506。
附件:原州区证明事项清单(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pdf
固原市原州区司法局
2025年3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