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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半功倍的“微信调解”

时间:2020-08-24
来源:原州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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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法官,辛苦了”“同意调解”“好的,没问题”“您按协议制作调解书,我们同意”“可以,麻烦您了,我明天拿到手续到法院办理调解”。这些对话短语是原州区法院民二庭办案法官通过微信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进行沟通调解的真实记录。

今年,原州区法院在受案数日益增长,法官办案任务日益繁重的情况下,为提升办案效率,提高案件透明度,减轻当事人诉累,积极运用“新媒体”社交平台快捷便利的优势,建立“微信调解群”,通过“微信聊天”方式进行调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对一些当事人在外地或因年龄较大、行动不便、时间紧张、路途遥远等原因,暂无法出庭应诉的简易民商事案件,法官在处理案件时将法官微信账号告知当事人,邀请当事人建立临时“微信调解群”,法官、原告、被告及诉讼参与人均加入其中,法官进行在线答疑、调处案件、告知开庭时间等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官组织各方当事人择日到法院签署调解笔录、调解协议,并领取调解书,节省当事人在途时间,减轻当事人诉累。

通过微信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有利于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多元化的需求,是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纠机制的新实践,今后原州区法院将继续运用好微信调解,加大线上调解的力度,努力为当事人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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