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原州区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原政发〔2017〕99号)文件和原州区发改局《关于2017年原州区中药材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原发改发〔2017〕324号)文件精神,2017年10月26日邀请财政、发改等单位,对2017年原州区中药材补助资金项目进行了县级验收。经现场抽验核实,通过县级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26日—2017年11月3日。
举报电话:0954—7286068。
附:2017年原州区中药材企业、合作社、大户种植面积验收清单.xls
原州区农牧局
2017年10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