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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1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时间:201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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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整改任务第1项:(对推进绿色发展的艰巨性、紧迫性和复杂性思想认识不足,安排部署多、督促落实不够,环保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牵头(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整改目标: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全面落实《关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美丽固原建设的意见》《原州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大力实施生态优先战略,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科学技术为支撑,着力优化空间开发格局、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升环境质量水平、培育生态文明风尚,深入持久地推进美丽原州建设。 

 整改完成情况: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后,原州区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先后印发了《原州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原州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原州区燃煤锅炉整治方案》及《原州区领导包抓重点环保问题工作方案》等多个文件,确保整改问题安排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每月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其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研究并制定了《原州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 

  整改验收情况:完成自验。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向原州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8年1月2日至1月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原州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954-2030629 

  联系地址:原州区交通乡镇建设环保局(六盘山路) 

   

   

  原州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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