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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29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时间:201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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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整改任务第29项:(全区31个工业园区中,有12个未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6个未建成,3个建成未运行。) 

  牵头(责任)单位:清水河工业园区管委会 

  整改目标:建设清水河工业园区污水管网。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清水河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排入清水河,污水进城市排污管网接入固原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整改验收情况:完成自验。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向原州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8年1月2日至1月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原州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954-2030629 

  联系地址:原州区交通乡镇建设环保局(六盘山路) 

    

        

  原州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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