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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关于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第26项“清水河(固原段)水质由2013年的Ⅳ类下降为2015年的劣V类”整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时间:2018-12-18
来源:原州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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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的26“清水河(固原段)水质由2013年的Ⅳ类下降为2015年的劣V类整改任务,经原州区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已完成整改任务,现予以公示,请广大市民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26项问题:(清水河(固原段)、葫芦河、渝河和茹河等4条黄河支流水质均由2013年的Ⅳ类下降为2015年的V类或劣V类。)

二、整改目标

清水河(固原段)、葫芦河、渝河和茹河等4条黄河支流水质达到Ⅳ类目标。

三、整改结果

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后,原州区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采取积极措施,立即开展了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下发了《原州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委托专业机构制定了《清水河水体达标方案》,先后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及专题会议研究清水河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杨文任组长的清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制定了《清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实施步骤、完成时限,将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确保了整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采取的主要措施为:

封堵了沿线污水直排口36个,严格落实“河长制”,开展“清河”专项行动;并制定了《原州区清水河沿线“小散乱污”排查政治工作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扎实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关停沿线“小散乱污”企业3家、断电4家、直接拆除52家制定《原州区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分方案》,整合项目资金,集中整治了清水河流域规模化畜禽养殖厂40家全面推进清水河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建设,三营污水处理厂、上下游段集污管网、三营人工湿地、市区过境段人工湿地、清水河流域三营国控断面水体达标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均已建成陆续投入运行。加强清水河工业园区污水达标排放及规范化管理,建设完成了园区集污管网,严防工业园区污水排入清水河。严厉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合理调度清水河流域各类水资源,保证了清水河基本生态流量,确保清水河不断流

通过上述各项措施,清水河水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改善,河道干净了、水清了,生态成效初步显现。经环保部委托的第三方水质监测,2018年1-12月清水河三营断面年平均水质达到了地表水Ⅳ类

从2016-2018年水质变化分析,清水河三营断面,水质变化趋势十分明显,从2016年、2017年的劣Ⅴ类重度污染水质,至2018年1-12月份稳定于Ⅳ类轻度污染水质,达到了水质要求的水质改善目标

四、初步验收意见

12月17原州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自验,经逐一对照验收,我区完成了清水河水污染防治整改销号任务。

公示监督电话0954-2030629

                                                     

                                                 原州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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