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固原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强化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背后“保护伞”等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原州区纪委监委现将检举举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举举报的问题
(一)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重点是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庭、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
(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重点是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三)工作推动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是基层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的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二、检举举报的方式
(一)来信、来访。地址:固原市原州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原州区委110室),邮编:756000。
(二)来电。请拨打12388举报电话,按语音提示操作,或拨打0954-2042213电话举报。
(三)网络举报。请登陆12388原州区纪委、监察委网站。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向固原市原州区纪委监委,检举举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
中共原州区纪委 原州区监察委员会
2019年1月24日
公告宣传范围及途径
原州区级:政府门户网站、“331”监管平台、区纪委微信公众号、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公告等
乡镇(街道)、村级:政府门户网站、“331”监管平台、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公告(村部)、乡镇街道官方微信公众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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