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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原州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3-11
来源:原州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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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工作,规范项目评审及运作,加强资金监管,提高项目实施效益,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宁夏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民办[2021]2号),原州区区民政局结合实际工作,制定了《2021年原州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现予以印发。

附件:2021年原州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方案

联 系 人:曹富贤   联系电话:0954-2031529

邮    箱:yzqmzj2031083@163.com

固原市原州区民政局

2021年3月10日



2021年原州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宁夏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年自治区民政厅安排我区20万元福彩公益金,用于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为确保项目规范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以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基层治理“1+6” 政策体系建设为指导,以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为重点,充分发服务群众、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优势作用,引导社会组织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治理,进一步改善民生,提高困难群生活质量,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实可靠保证。

(二)基本原则。坚持“集资金、优配置、强实效”基本则,围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服务宗旨,优化公益务项目设计理念,探索社会化运作实施模式,本着“公开、平、公正”的原则,推进公益创投项目规范运行。

二、资金安排及项目范围

公益创投项目总资金20万元,设为两个项目实施段,每个项目段10万元。第一段为原州区公益创投南关街道军民路社区为老服务项目,重点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急等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独居和纯老家庭的结对关爱、心理关怀,老年人的健康干预和健康促进,老年人的维权和文化活动以及其它满足老年人实际需要的服务。第二段为原州区公益创投张易镇张易村助残服务项目。重点为残障人士提供照料服务、康复服务、技能培训和就业扶助、社会融入辅导以及残障人士家庭支持、文化娱乐团队建设、精神慰藉等服务。

项目不资助设备购置和服务设施、 基建、研究、宣传、图书赠送、投资、户外活动、考察旅游、软件系统开发、种殖养殖等活动。资助受益对象不得宽泛、无针对性且非弱势群体,不得为单位、机构。

三、申报条件

(一)在全区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且2019年年检合格,原则上优先选择3A级以上社会组织和本地区社会组织;

(二)有完善的组织机构;

(三)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财务制度健全,资产管理规范;

(四)具备申报项目相关的专业工作队伍、设施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

(五)所申报的项目内容须在章程业务范围之内。

四、项目实施

(一)申报材料。1.项目申报书(后附详细的项目服务计划书),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2.盖有年检结论的登记证书副本、银行开户文件、荣誉证书、评估等级证明、会计人员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3.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配套资金承诺书。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向原州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报送。

(二)项目评审。项目选定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宁夏公益创投评审暂行办法》,由民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包括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实施地城、 受益对象、预算的编列、社会和地方财政资金的配套等情况。不得直接指定项目承接单位。项目评审要优先考虑面向民生、面向群众、面向基层、体现社会组织特色、发挥实际作用,且前期调研工作充分的项目,尤其在特定领域发挥独特作用、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项目。

(三)项目立项。民政局完成项目评审后于3月20日前将拟立项社会组织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民政厅,经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告立项结果。

(四)项目管理。项目实施时间为正式立项后至11月1日。各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于2021年6月30日、11月15日前向原州区民政局分别报送项目中期、末期完成情况专题报告。原州区民政局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抽查。项目经费签订合同后拨付80%,终期结项评估合格后拨付20%。

五、工作要求

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科学设计,根据自身实际积极申报。获得立项的社会组织应当规范项目实施,确保执行进度,严格资金管理,做好风险防控。通过项目执行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意识,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工作中,用好自身优势,提升服务水平,发挥示范效应,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积极贡献。有意向申报公益创投项目的社会组织于3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报原州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过时不予受理。评审时间根据申报情况及时确定。

附件1.2021年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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