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市容市貌管理,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公共交通秩序,打造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严禁在G309线固将路口至高平路段、同康街两侧停放大型货车及工程车,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G309线固将路口至高平路段、同康街两侧(含城市待建土地、边角空地、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道牙与建筑外缘之间空地的闲置场地)禁止停放重中型货运车辆、工程运输车辆、吊车、挖掘机等大型工程车辆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所有大型货车。
二、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凡不听劝告、拒绝驶离禁停道路的车辆,城管执法、交警等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对拒不配合、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按照相关程序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固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固原市原州区综合执法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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