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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关于公布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时间:2022-07-15
来源:原州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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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暑假来临,校外培训进入活跃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双减”工作要求,进一步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巩固“双减”一年来的成果,切实保障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禁学科培训。暑假期间,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也不允许在“小饭桌”、托管机构、居民楼私自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如发现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可向原州区教育体育局举报。

二、归口分类管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区分文化艺术类、科技类、体育类分别归属文旅局、科技局、体育中心管理,如发现违规行为,可向对应业务主管部门举报。

三、验明合法证照。暑假期间如确需参加非学科类培训的,要查看机构证照是否齐全、培训地点是否与证照载明地址一致、实际从事业务是否与证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一致,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需持有办学许可证或核准证书,还需持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如发现证照不全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切记不要缴费,以免造成经济损失,并向对应主管部门投诉。

四、合理缴纳费用。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收取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在缴费前,要签订《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21年修订)》,并仔细阅读全文,费用要交至机构收费专用账户,并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切忌转入个人银行账户或个人微信、支付宝等,如发现违规收费行为可向对应业务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五、严控培训广告。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发布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等违法违规广告,如发现违规发布,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六、严禁在职参与。在职教师(含编制外聘用教师)不得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活动,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或提供相关信息,如发现违规行为,可向区教育体育局举报。

七、控制培训时间。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如发现违规行为,可向业务主管部门投诉。

八、提供公益服务。目前原州区第十三小学和区文化馆暑假期间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公益性培训服务,后续将由更多的学校提供公益性培训服务,有需求的家长可主动前往咨询。

九、调适心理健康。倡导广大家长合理安排孩子假期生活,增加亲子互动、劳动实践、体育运动时间,增进亲子感情,调适孩子心理健康,避免过多为孩子选择校外培训,增加孩子负担,引发孩子抵触心理。

为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形成群防群治的效果,为孩子营造一个轻松、愉快、和谐的暑假生活,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家长朋友们积极主动对违规举办校外培训的机构和人员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快速反应,积极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示。同时,教育、文化、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成立假期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专班,每周白天2次、晚上2次进行专项检查。

举报电话:

区教育体育局:0954—2089365

区文化旅游广电局:0954—2031791

区科技局:0954—2684778

区体育中心:0954—2031995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954—2031920

原州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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