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印发的《关于编制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和河道采砂规划及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抓紧开展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要求,保护生态与环境、维护河流健康、强化管理岸线利用保护。
原州区水务局委托宁夏河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已经完成了《固原市原州区马莲川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固原市原州区冬至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固原市原州区中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固原市原州区大营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等4条重点河道125.97公里岸线保护利用规划,按照程序组织专家召开了审查会议并审核通过。经提请原州区人民政府审议批准,现对4条河道岸线保护利用规划成果进行公告。
一、河流基本情况
附表1、2、3
二、公示期限
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马莲川河、中河等4条河道岸线保护利用规划成果时间自公告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
三、其他事项
本次河道岸线保护利用规划成果有关事项或问题,可向区河长办、水务局咨询。
联系人:
原州区水务局 0954-2031607
原州区河长办 0954-2031607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 25 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