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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原州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4-05-27
来源:原州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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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2〕25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受理审核工作的通知》(宁教学〔2024〕53号)要求,现认定李昭星等5名高校毕业生符合宁夏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条件,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4年5月27日至3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原州区教育体育局反映(信件已到达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线索明确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信件地址:固原市原州区中山南街173号纪检办公室收

邮箱地址:yzqjtjzz2024@163.com

联系电话:纪检办公室 0954-2028509

          资助中心   0954-2040210/2041657

附件:公示名单(序号/姓名/基层单位/到岗年月/金额)

固原市原州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27日


2023年原州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
助学贷款代偿公示名单
序号姓名基层就业单位名称实际工作单位所在乡镇到岗年申请资助类型申请资助金额(元)
1李昭星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镇罗镇已满三年学费补偿21375
2马程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宁夏分公司预旺镇已满三年学费补偿19500
3张欣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太阳山镇已满三年学费补偿32000
4吴钲淅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白土岗乡已满三年学费补偿16500
5虎军宁夏煤业有限公司烯烃二分公司宁东镇已满三年学费补偿1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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