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盲道等交通秩序管理突出问题,切实巩固集中整治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固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固原市原州区综合执法局决定在城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盲道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固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固原市原州区综合执法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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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解决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盲道等交通秩序管理突出问题,切实巩固集中整治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固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固原市原州区综合执法局决定在城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盲道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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