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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集中整治的通告

时间:2024-08-02
来源:原州区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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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解决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盲道等交通秩序管理突出问题,切实巩固集中整治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固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固原市原州区综合执法局决定在城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盲道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1月1日
    二、整治范围
    固原市市区建成区
    三、整治内容
   (一)集中整治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以及在现有停车场内不按箭头方向停放等现象。
   (二)集中整治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非机动车、共享电单车乱停乱放现象以及在指定区域内不按箭头停放等现象。
   (三)集中清理停放在城区公共停车场、绿地空地、小区内、沿街两侧的僵尸车。
   (四)集中整治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停放的现象。
   (五)集中整治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占用盲道现象。
   (六)集中规范市区沿街摆放销售机动车、非机动车占道经营现象。
    整治过程中,公安交警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将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依法对违规车辆进行清拖、处罚,望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固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固原市原州区综合执法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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