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务要闻

原州区被评为“自治区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

时间:2020-02-15
来源:原州发布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日前,原州区被自治区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评为2019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也是我市唯一连续两年获此殊荣的县区,每年获得以奖代补奖励100万元。

原州区始终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作为脱贫富民的首要工作来抓,2019年共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7.65万人,工资性收入17.83亿元。狠抓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通过建立就业扶贫示范基地等,吸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实施劳务奖补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外出年务工6个月以上,工资性收入1.5万元以上,每人一次性给予2000元奖励,共为8040人发放劳务奖补资金160.8万元。推进闽宁劳务协作工作,组织225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赴福建马尾区飞毛腿集团务工,为在闽就业的原州区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原州区、马尾区政府分别给予生活交通补贴及岗位工资补贴。累计为285名赴闽建档立卡务工人员发放岗位工资补贴75.24万元,马尾区为原州区务工人员累计发放岗位工资补贴和交通补助246.66万元。举办各类就业专项活动招聘会14场,参加招聘的各类企业131家,提供就业岗位1.5万个,达成就业意向1721人。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