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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召开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会

时间:2021-03-01
来源:原州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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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原州区召开全区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自治区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区专项治理工作。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春生主持会议,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世贤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自治区、固原市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和《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宣读《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进行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要聚焦重点任务抓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在原州区委和政府领导下,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监委,负责全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调研指导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立”的原则,紧扣招标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督、交易服务、政策文件等方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招投标制度、权力清单制度和联合惩戒体系,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不断用制度机制规范业务开展、权利运行和市场行为。
会议要求,要压实工作责任抓落实。专项治理是区、市党委、政府及原州区委、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服务至上、发展至上的理念,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狠劲和务实作风,切实把专项治理抓到实处、抓出成效。要强化责任意识抓落实,强化责任担当抓落实,强化责任传导抓落实,形成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会议强调,要跟踪问效抓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紧紧围绕专项治理发现问题、调查处置和完善制度三个阶段重点任务,统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四个监督”,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开展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坚决防止“工程上马、干部落马”。
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单位、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区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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