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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11/2024-00132 发文时间 2024-02-28
发布机构 原州区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原州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原州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以来,原州区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安排,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深入推进法治教育,用法治思想指导农业农村工作,有力保障了三农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制定了《关于调整原州区农业农村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原农党组函〔20232号),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制定了《原州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原州区农业农村系统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实施方案》,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考核督办,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三是制定《原州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按照《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要求,党组班子成员按要求开展述法工作。

(二)加强学法用法,使理论武装头脑作用有效发挥

1.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制定了《原州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普法学法工作计划》,组织安排学习《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涉农领域法律法规、党内法规条例20余部,累计开展会前学法39次,其中党组会前学法14次,中心组集体学法7次,政治理论学习会前学法28次,不断更新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为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处理日常工作,更好服务“三农”、依法治农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打牢坚实基础。

2.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组织学习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习近平法治思想原著原文4次,微信公众号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领悟。

3.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固原市原州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普法责任四个清单》,全方位开展普法活动。充分利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中国渔政亮剑2023”“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月”“12.4国家宪法日等各项工作实际扩大普法覆盖面,增强普法实效,全年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35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300余条;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以每周五普法学法讲法形式,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轮流授课22场次,进一步增进工作交流,分享执法办案经验,坚持程序合法、文书规范、处罚准确,执法到位、执行到位。宁夏某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玉米种子案”“山东某化肥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案”2以案释法案例被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纳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三是借助政务新媒体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依托原州区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平台,以图文解读、案例分析、普法视频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全年累计发布普法工作信息39条。

4.扎实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工作。按照《关于扎实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切实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712-14日举办了原州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班,广泛开展农村群众学法用法教育,带动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年共完成296户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有效提升了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

(三)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对行政权力事项服务流程进行全面完善优化,明确职责分工、运行机制、安全管理、督查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一件事一次办审批流程;二是创新推进政务服务,认真梳理原州区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事项24项,及时在原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持续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环节、办理时间,做到政务服务事项高效便捷。

2.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及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宁夏十公示平台、人民政府网站,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累计录入行政许可61条,行政处罚29条;二是严格执行互联网+监管制度,按照双随机原则定期对监管企业开展行政检查,累计开展行政检查430次;三是按区政府要求围绕重点领域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做好政务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截至目前在原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公示政务信息358,录制原州区政策公开讲电视访谈节目一期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通过人民政府网站、宁夏十公示系统及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依法公开已结案的执法监管信息,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全程记录。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重大事项审核领导小组,严格遵守开展调查、取证、勘验、笔录、送达等规定,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解决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全面系统地规范法制审核行为;二是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处罚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三是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加强行业乱象执法监管。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全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农机、渔业、农药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等活动,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兽药、饲料中非法添加禁用药物、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侵权假冒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560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和门店148家,检查各类农作物种子3329.2检查肥料18000吨,农药6吨,饲料1200吨,兽药12吨,抽检种子标签93份,抽检农作物种子30个样品,抽检饲料6个样品。查处普通程序案件6起,其中:种子案2件、肥料案1件、兽药案2件,渔业案件1起,农机案件1起,已结案6件,罚没款合计24740元,没收标识标签不规范种子300公斤、兽药46盒(袋)。会同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开展了5次联合行动,打掉肥料忽悠团伙2个,为老百姓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

(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原州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固原市原州区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将决策行为置于法律、法规框架内,实施开门决策,征求公众专家意见建议,加强风险评估,使决策事项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公共利益,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

2.提升合法性审查水平。强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把关,凡是重大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经法律顾问认真审核后提交区委、区政府审议研究,不断提升合法性审查质量。

3.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我局聘职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其它法律事务,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已为我局审查、修改拟签订的合同、文件20余份,代理行政诉讼案件25件。

4.抓好行政审批工作。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切实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截至目前,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159项,其中农药经营许可证24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6件,动物诊疗许可证2件,兽药经营许可证3件,农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4件,水域滩涂养殖证1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210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220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689件。

(六)维护社会稳定,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1.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及时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农机质量投诉等引发的社会矛盾,积极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化解信访投诉和12345便民服务热线累计213起,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要求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能,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联动,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面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存在不足

一是农业普法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工作人员少,任务重,无法全面、深入、持续开展工作,涉农法律法规普及无法做到家喻户晓;

二是法律专业人员欠缺,法制审核能力有待加强;

三是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有待提升,亟需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关键节点,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对农业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增强农民群众法治意识。

二是进一步提升农业执法能力。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主体、权限、程序法定原则,进一步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固原市及原州区委、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全面推进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农业执法线上线下学习培训,提高农业执法队伍执法能力水平。

三是完善执法衔接机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市监等部门的联合执法,针对行业、季节特点,组织执法力量重点开展农资、农业机械、动物卫生监督、饲料、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的执法检查工作。

固原市原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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