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60/2024-00015 | 发文时间 | 2024-07-19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残联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原州区残联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 |
原州区残联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 | ||||||||
序号 | 补贴资金名称 (二级) | 补贴政策依据 (文件)文号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项目 级次 | 发放部门 | ||
1 | 残疾人助学项目 | 《宁夏扶残助学项目与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宁残联发〔2014〕23号) | 具有宁夏户籍,当年被各类高等院校录取的残疾大学生和参加各类高等院校自考、函授学习,当年取得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残疾学生。 | 1.对当年被各类高等院校录取的残疾人学生给予一次性资助,资助标准为:本科(含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人资助4000元,专科每人资助3000元; 2.对当年取得各类高等院校自考、函授,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残疾学生给予一次性资助,标准为3000元,中专学历每人资助2000元; 3.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盲人(视力残疾一级和二级),在原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1000元。 | 自治区 | 原州区残联 | ||
2 | 阳光助残小康计划项目 |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阳光助残小康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残联发〔2020〕46号) | 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低保户。 | 补助标准:每年每户4000元,其中:自治区残联补助2000元,项目县区配套2000元。 | 自治区 | |||
3 | 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补贴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办法》(宁残联发〔2019〕7号) | 具有宁夏户籍,持有效残疾人证,符合法定劳动年龄段、有一定就业创业能力的残疾人。补贴条件为:自2019年1月1日起首次登记创业的,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残疾人(含盲人按摩)和持续从事灵活就业的,且每年从事的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残疾人。 | 1.自主创业补贴:按照第一年8000元、第二年5000元、第三年3000元的标准,连续三年给予创业补贴。 2.灵活就业补贴:按照2000元/年的标准给予灵活就业补贴。 | 自治区 | |||
4 | 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宁人社发〔2011〕151号) | 缴纳了养老保险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和视力残疾一、二级的盲人按摩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持有按摩师职业资格证书)。 | 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的50%予以补贴,凡是其他单位已经给予补贴的部分应予以扣除。 | 自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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