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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30/2019-00041 发文时间 2019-10-28
发布机构 原州区彭堡镇政府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彭堡镇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 护林员续(选)聘工作实施方案
彭堡镇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 护林员续(选)聘工作实施方案

彭政发〔2019〕235号


各行政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全面落实自治区、固原市党委和政府生态扶贫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化为生态护林员工作。根据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开展2019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宁林发[2019]185号)和原州区自然资源局文件《关于做好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续(选)聘工作的通知》(原自然资发[2019]22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镇生态护林员续(选)聘工作,现制定彭堡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续(选)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6年10月原州区自然资源局安排的40名生态护林员;2017年12月原州区自然资源局安排的10名生态护林员;2018年9月原州区自然资源局安排的5名生态护林员;2019年原州区自然资源局安排的30名生态护林员。(详见附表)

二、续(选)聘条件

(一)续聘条件。列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尚未脱贫或者已认定脱贫但按规定仍继续享受相关扶贫政策,认真履行护林职责且符合上述条件,年度考核合格的应当予以续聘。

(二)选聘条件。生态护林员选聘坚持精准自愿、公正公开、稳定持续、统一管理的原则。生态护林员因健康等原因不能履行管护职责的,违反协议、考核不合格的,主动要求退出的,应当按照管护劳务协议予以解聘。同时,按选聘程序及时补选聘。选聘条件,一是列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二是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三、进度安排

(一)宣传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各村通过召开村“两委”会议、利用每次村民主议政日、微信、网络等宣传彭堡镇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政策。

(二)张贴通知(10月15日—10月18日)各村组织人员要在符合条件村组、且村民活动较集中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彭堡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通知。

(三)申报阶段(10月18日—10月20日)。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向所在村委会申报。

(四)考察阶段(10月20日—10月22日)。镇政府组织村“两委”、镇纪委委员、林业站干部采取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进行。

(五)评定阶段(10月22日—10月23日)。镇政府组成评审组,结合当地森林资源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评打分。本着“脱贫、择优、公开”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的护林员。

(六)公示阶段(10月23日—10月28日)。镇政府对拟聘的生态护林员名单在镇政府、行政村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期为5天。

(七)聘用阶段(10月28日—10月30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拟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镇政府以文件形式上报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扶贫办审定后,报自治区林业厅、财政厅、扶贫部门汇总确认后,由镇政府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报区林业局备案。合同期限为一年。

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将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为生态护林员,是做好我镇林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做好选聘工作。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经镇党委和政府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彭堡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续(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马少龙(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  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成兴(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胡学海(镇党委副书记)

李春燕(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登义(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苟秉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姚  选(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  静(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永军(彭堡派出所所长)

田永成(彭堡卫生院院长)

成 员 王  博(党政办副主任)

于  勇(镇林业站站长)

王  仁(林业站干部)   

郭  锋(林业站干部)

杨廷兰(林业站干部)

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村要严格按照根据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开展2019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宁林发[2019]185号)和原州区自然资源局文件《关于做好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续(选)聘工作的通知》(原自然资发[2019]229号)文件精神及《原州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实施细则》和《彭堡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细则》,结合本村森林资源、管护任务、难易程序、贫困人口状况、农民意愿等实际情况,做好这项工作。

(三)统筹安排,落实任务。生态护林员管护对象为森林资源(森林、湿地)。各村要严格遵照“精准、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生态护林员选聘原则,按照“公告、申报、审定、公示、聘用”选聘程序落实选聘工作。同时,要处理好与原有护林员的关系,不能重叠聘任。每个生态护林员劳务补助标准按照人年均1万元测算。原则上人均管护面积不低于500亩。

(四)加快进度,据实填报。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要紧密配合,狠抓落实,加快工作进度。同时要确保选聘工作按程序公正、公开、公平进行。

(五)严明纪律,做好监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作为我镇精准扶贫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依据,镇林业站要加强生态护林员续(选)聘数据审核、统计上报和责任片区划定工作,各村要紧密配合,严格按照生态护林员选聘条件,把真正贫困且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选聘出来,坚决杜绝优亲厚友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镇政府将成立督查组进行全面督查,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督查落实情况,督查结果将作为年底考核依据。

固原市原州区彭堡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5日

(此次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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