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30/2023-00009 | 发文时间 | 2022-10-20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彭堡镇政府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彭堡镇2022—2023年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方案 |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提高处置能力,快速、高效、有序地实施处置行为,最大程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维护林业生态安全稳定。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固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森林草原野外防火的决定》《固原市原州区森林草原防火戒严令》《固原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原州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特制订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彭堡镇管护区域内和联防单位(林场)管护区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4.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实行村村联防、村场联防科学扑救的原则。
5.适用时间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二、组织机构
1.镇森林防火领导组
组 长: 臧丽娜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李春燕党委副书记
潘 海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蒋发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张磊党委委员、副镇长
施楠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邵旭明 党委委员、镇武装部部长
张学林 党委委员、副镇长
南景耀副镇长
李 红 司法所所长
田永成 镇卫生院院长
成 员: 李思敏综合办公室主任
海宏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学军 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于 勇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生虎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事
王 仁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事
郭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事
杨廷兰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事
2.镇扑火队
队 长: 邵旭明(武装部部长)
成员:李学军海宏科 张黑黑张博
杨克勤马明亮 双 啸 单昀辉
钟正军杨鹏 黄 鹏 李晓杰
宋伟王涛 杨志银 刘勇国
尚学乾 陈永忠 韩立延 陈向阳
3.机动联防队
队 长: 于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李生虎王 仁 郭 峰 安继虎
马玉林 马福祥 高金奇 朱 军
任志强 张 钰 何杰民蒋克荣
杨生宝 徐新文 赵得刚
4.联防单位
马东山林场场长:佘卫军
塌山管护站站长:马永波
中河林业站站长:王兆民
头营林业站站长:李黎明
5.村级扑火队
组织协调:李生虎 郭 峰
1、彭堡村
责任领导:邵旭明
责 任 人:王文彪(第一、二、三自然村)、马兴平(第四、五自然村)、 王兴龙(第六、七自然村)、李学军(包村干部)
2、河东村
责任领导:刘敏
责 任 人:钱亚伟(一、二、三自然村)、刘龙(四、五、六自然村)、常彩琴(七、八自然村)、闫维同(包村干部)
3、蒋口村
责任领导:李红
责任人:段继平(八、九、十自然村)、张会明(四、三、五自然村)、汪得强(六、七自然村)、王仁(包村干部)
4、石碑村
责任领导:邵旭明
责任人:马明福(一、二自然村)、马治国(三、四自然村)、苏小龙(五、六自然村)、陈向阳(包村干部)
5、撒门村
责任领导:南景耀
责 任 人:马剑(第一、二自然村)、马志奎(第三、四自然村)马彦东 (五、六自然村) 杨克勤(包村干部)
6、吴磨村
责任领导:张学林
责 任 人:王升(吴磨第一自然村、里沟第二、五自然村)、何建雄(里沟第一、三、四自然村)、杨国福(吴磨村第二、三自然村、里沟第六自然村) 张黑黑(包村干部)
7、闫堡村
责任领导:施 楠
责 任 人:杨海霞(第一、二自然村)、杨飞虎(第三、四自然村)沈廷兵(五、六、七自然村)、张廷枢(包村干部)
8、硝沟村
责任领导:潘海
责 任 人:高军(清水湾六、七、八自然村)、穆志虎(清水湾村三、四、五自然村)、马玉荣(硝沟一、二、三自然村)周胜利(包村干部)
9、申庄村
责任领导:刘旭慧
责 任 人:张西财(第三、四自然村)、马 兵(第五、六、七自然村)、岳维军(第一、二自然村)、 郭 峰(包村干部)
10、曹洼村
责任领导:张学林
责 任 人:高维义(第一、二自然村)、师小强(第六、七、八自然村)、马国旗(第三、四、五自然村)、李万忠(包村干部)
11、姚磨村
责任领导:李春燕
责 任 人:程广锦(第二自然村、第三自然村)、段文学(第一自然村)、杨志银(包村干部)
12、别庄村
责任领导:南景耀
责 任 人:李金(第一、三、四、五自然村)马聪(第二、六、七自然村)、 丁成东(包村干部)
13、杨忠堡村
责任领导:吕维兵
责 任 人:童正武(第二、三、四自然村)、黄水银(第一、七、八自然村)、张凤萍(包村干部)
14、惠德村
责任领导:张磊
责 任 人:苏占德、马林虎、王涛(包村干部)
15、护林员林区包片责任划分
杨忠堡村护林员:(14名)鄢正元、班孝军、班世成、马玉林、安继虎、马宗林、拜福、赵得刚、鄢长礼、张奋奇、苏发虎、童生元、童正龙、马福祥负责杨忠堡退耕还林区森林防火工作。
河东村护林员:(2名) 田学明、姜左兵负责河东退耕还林区森林防火工作。
蒋口村护林员:(17名)余天玺、高金奇、余天辅、武文全、汪效军、陈瑞清、马彦海、蒋伯良、王国峰、任志强、何玉刚、冯学凯、苏万礼、马永春、张钰、朱军、马双全负责蒋口退耕还林区森林防火工作。
申庄村护林员:(12名)何杰民、蒋克荣、徐新文、李彦清、黄选鹏、杨正州、李普界、黄选体、马志虎、王永、聂克厚、何国平负责申庄退耕还林区森林防火工作。
硝沟村护林员:(6名)杨军、李学兵、李义昌、马兴仁、杨生宝、肖治录负责硝沟村退耕还林区森林防火工作。
别庄村护林员:(2名)马凌智、陈耀国负责别庄村高速公路林带及北部林网区森林防火工作。
撒门村护林员:(5名)马 腾、马德明、马守珍、马守山、马少俊负责固原高速公路服务区至吴磨石河堡高速公路林带及北部林网区森林防火工作。
吴磨村护林员:(6名)何维邦、常耀录、李文军、王永刚、姚顺军、张国成负责石河堡至头营高速公路林带及北部林网、盐化工道路林网、银平公路林带里沟段退耕还林区森林防火工作。
曹洼村护林员:(7名)曹丁平、杨正贤、马福宗、曹清兵刘彦虎、戴志东、马福才负责银平公路林带里沟至石碑段、曹洼村退耕还林区森林防火工作。
石碑村护林员:(3名)海正军、张正虎、马忠海负责银平公路林带曹洼至中河乡森林防火工作。
惠德村护林员:(2名)袁汝真、马正清负责闫堡村至姚磨村道路两旁林带、北部林网森林防火工作。
闫堡村护林员:(3名)吕正吉、候明学、祁作兵负责闫堡村至姚磨村道路两旁林带、北部林网森林防火工作。
姚磨村护林员:(3名)段文礼、刘汉永、王程东负责姚磨广场、红梅杏基地、后堡子森林防火工作。
彭堡村护林员:(3名)罗彦祥、陆治义、杨青林负责彭堡至别庄村西大路及村庄道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6.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李思敏(综合办公室主任)
成 员:陈焕、王永娟、张晶晶
职责:做好救火物资供给、后勤保障、善后处理、通讯、电力、道路、医疗救护等工作。
7.通讯联络组
组 长:李思敏(综合办公室主任)
成 员:陈焕、王永娟、张晶晶
职责:通讯联络组接到火警报告后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详细情况,及时传达值班领导和总指挥指令,并检查作好值班记录,随时做好上传下达。
8.医疗救治组
组 长:田永成 (镇卫生院院长)
成 员:当天值班医生
职 责:如有需要,医疗救助组应尽快赶到现场并救助因灾受伤人员。
9.事故查处组
组 长:蒋发升(彭堡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李红(镇司法所所长)
李学军(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
成 员:当天值班民警
职责:事故查处组应尽快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等进行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条处罚。
10.交通疏导组
组长:李学军(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成员:金向东 江城 张小军
职责:阻止社会无关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火险区,疏导交通保障救援车辆畅通,必要时封闭道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火灾扑救工作。
11.火险区划
根据我镇辖区森林草原植被类型、主要树种的燃烧特性、小气候火源和历年发生林火的特点等因素,林地火险区划为:
一级火险区:林区内所有林地
二级火险区:靠近林地边缘的村庄及荒山、荒地。
12.器材储备
现有扑火工具:风力灭火机14台,铁锨20把,扑火二、三号工具30把。
每个村都设有一个微型消防站,配备二号工具10把,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个、手电2把、喇叭1个。
13.宣传
每年至少宣传一次《森林防火条例》、《固原市原州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戒严令》等法律法规,并制作横幅、标语利用喇叭、微信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14.防火安排及责任
每年至少召开5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签订责任书、承诺书、重点林区坟头责任书等。
15.防火培训及演练
每年至少举行2次防火培训,1次防火演练,以提高防火人员及护林员业务素质。
16.报警电话:0954-3961500
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接到火警后,翔实记录
17.处置程序
17.1 当发生火灾时,要严格按照“三先四不打”,防火指挥“十个严禁”执行。
17.2 值班人员接到火警按照程序如实逐级上报,报告时要说明着火地点、火势大小、火场风力风向,道路情况。发生二级以上火险区着火时,交通疏导组要出动,并派人到县乡主干道,为救援车辆作好引导工作。值班领导根据情况上报,同时安排人员就近扑打,过火面积在0.5亩,焰高在0.5米以下的,二级以下火险区组织周边人员扑打;过火面积0.5亩以上,1亩以下二级以下火险区的,火焰高度0.5至1米以下,组织周边人员扑打的同时,调用镇扑火队扑打;1亩以上,火焰高度1米以上,在组织科学扑打的同时,上报区森林草原防灭火队扑打;过火面积大,地形复杂,气象条件不利,火焰高于1.5米以上的齐木火,难以控制,注意观察,等待专业扑火队和专业指挥人员到场统一进行扑打。
三、响应措施
本管护区根据火情和灭火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扑救火灾
发生森林火灾时,首先上报上一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及时组织本管护区专业扑火队和义务扑火队赶赴现场处理,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级阶段。必要时,及时请示上一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支援。扑救火灾时,不动用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等人员参加火灾扑救工作,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当森林火灾威胁到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设施安全时,及时上报上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并及时拨打地方公安消防部门火灾电话请求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2.转移安置人员
有序转移、疏散、安置受威胁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配合上级开放应急避难所,组织筹集和运送食品、饮用水、衣服、帐篷、移动厕所等救灾物资,解决受灾群众吃饭、饮水、穿衣、住处等问题。
3.救治伤员
医疗救治组迅速救治受伤人员,必要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请求上级视情况派出卫生医疗救援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建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医疗救治组听从指挥,实施现场救治。
4.重要目标保护
当军事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及时通知地方公安消防部门参加火灾扑救工作,配合上级迅速调整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重要目标安全。
5.扑火力量增援
开城镇扑火力量以本管护区林业职工和兼职护林员为主,必要时组织管护区当地乡村义务扑火队支援,当管护区火灾扑救力量不足时,请求上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支援。
联防单位发生森林火灾时,接到上级增援信息后,立即启动彭堡镇防火预案,扑火队伍跨区域支援扑火。
6.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有效控制后,扑火人员要继续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监控火场变化情况,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离开。
7.善后处理
做好善后工作,会同上级部门抚慰遇难者家属,总结评估各项损失,对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人员,如实向上级上报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四、信息预报预警
1.预报
根据固原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
2.预警
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根据上一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和提出的工作要求,做好本管护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3.预警响应
蓝色、黄色预警信息收到后,本管护区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本管护区专业扑火队进入待命状态。
橙色、红色预警信息收到后,本管护区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辖区森林防火检查,加大预报信息接收,做好防火物资器械保养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4.信息报告
4.1本管护区防火期每日向上级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火情状况,森林火灾发生后,第一时间向上级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火灾状况。
4.2本管护区及时向上级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森林火灾重点火场情况,
4.3在补救森林火灾过程中,随时向上级防火指挥部上报火情信息。
4.4森林火灾扑灭后,向上级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灾情况。
五、后期处置
1.火灾评估
本管护区应当会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受灾面积、人员伤亡及其他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评估结果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
2.工作总结
彭堡镇对森林火灾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原因、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工作总结按要求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
六、附则
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扑救森林火灾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扑救森林火灾中玩忽职守,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件信息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依照国家法律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预案管理与更新
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宣传,并宣传原州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防火公告、固原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防火公告,参加原州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培训和演练,适时组织修订本预案
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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