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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01/2017-26528 发文时间 2017-08-13
发布机构 原州区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原州区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标准化考核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原州区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标准化考核方案》的通知

  原政办发〔2017〕1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原州区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标准化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

 

  原州区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标准化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考核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农业现代化暨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综合考评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6〕15 号)和《宁夏2017年各县(市、区)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考核指标和内容》(宁气发〔2017〕5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考核组织

  原州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原州区气象局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三、考核指标和内容

  采用百分制的方式,根据每年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农村办有关要求,结合上年度全区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情况确定。考核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农业气象服务信息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8分)

  围绕自治区提前两年实现“两个确保”脱贫目标和“1+4”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对气象服务的需求,乡(镇)、村气象信息服务站、气象信息员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将气象部门的服务信息向村、户传递,及时收集并向当地气象部门上报气象灾情和反馈气象服务需求,做好服务登记,得8分。气象信息传递不及时,造成不利影响的,每站次扣0.2分。

  各乡镇要完善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年初按规定上报《原州区决策气象服务信息确认表》,及时更新气象信息员信息,得8分;否视上报情况扣分,不上报者,不得分。

  气象信息员使用叮叮手机APP(注册用户)达到80%以上,得10分,每降低12个百分点,扣2分,直至不得分;并开展气象服务及灾情上报工作,得4分,否则不得分。

  (二)气象为农服务的融入式发展(18分)

  将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融入乡镇农技服务站等,按照气象信息服务站、气象信息员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农业气象服务、农村气象防灾减灾方面的作用,得10分;否则不得分。

  各乡镇依托城乡网络管理工作,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融入镇村体系等地方政府的基层建设改造工作,得8分;否则不得分。

  (三)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网络的完善(18分)

  气象信息员使用气象助力精准扶贫手机APP(致富宝)达到60%以上,得10分,每降低10个百分点,扣2分,直至不得分。

  乡镇气象预警大喇叭和电子显示屏完好率分别达到80%和70%以上,能确保气象信息及时传输,得8分,其中一项每降低10%,扣2分,直至不得分。

  (四)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的完善(18分)

  按照 “有气象防灾减灾领导机构、有气象信息员队伍、有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有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网络、有乡(镇)气象防灾减灾风险地图、有气象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有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计划、有气象防灾减灾服务效益评估”的“八有”标准组织创建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乡(镇)得8分,组织申报中国气象局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乡(镇)得5分,通过中国气象局认证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五)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长效机制的完善。(18分)

  各乡镇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要高度重视,责任明确,有《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有乡镇领导牵头负责,得8分;否则不得分。

  各乡镇每年必须召开气象灾害防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辖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进行专项督查,得4分;否则不得分。

  乡(镇)政府按照原州区政府出台的《农业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管理办法》,完善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建立基层农业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岗位制度,明确行政村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的职责,得6分,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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