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12/2017-34362 | 发文时间 | 2017-07-26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和商贸领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原工商发〔2017〕88号
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宁安办〔2017〕7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汛期工业和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进入汛期,高温、雷电、暴雨等极端天气逐渐增多,诱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因素也增多。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做好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到超前预防、严密防控。要认真分析、深刻把握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着力抓好以防暑降温、防汛、防火、防爆等为重点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各企业要认真学习、深刻汲取四川省阿坝州茂县发生的高位山体垮塌事故教训,各加油站(点)、油库、工业企业和商贸服务业等企业(场所)要切实加强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排查,着力抓好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整治,切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制度健全到位。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发现一处立即整改一处。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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