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20/2020-00006 | 发文时间 | 2019-10-11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认真做好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
各乡镇、街道:
2019年我区先后遭遇了极端天气,给群众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认真贯彻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冬春救助和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宁应急办〔2019〕43号)精神,扎实做好我区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之一。做好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更是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的必然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把做好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作为当前应急救灾工作的重点任务组织好、开展好。要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有关工作规程要求,提前部署安排,层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细化方案,健全相关政策制度,完善具体救助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做好排查工作,确保群众有温暖安全住所
各乡镇、街道要全面开展因灾损坏和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情况统计。对已完成重建任务的,要及时落实补助资金,加大部门协调力度,为完善重建住房的基础设施开通便利通道,加快群众入住进度,确保11月份前群众搬入新居。对因天气转冷等原因没有完成重建任务的,要制定工作计划,采取挂账销号的办法,确保在明年天气转暖时及时开工建设。同时要采取借住公房、邻居互助等形式,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确保群众冬天有温暖、安全住所。要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支持,积极解决工作中尤其是恢复重建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固原市原州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原州区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954-2040366 电子邮件:yzqxxzx@163.com
宁ICP备10000747号 网站标识码:640402000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