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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20/2020-00031 发文时间 2020-04-30
发布机构 原州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原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原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

“五一”节将至,为有效遏制和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区委政府安排部署,现就切实做好“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各方责任

今年“五一”假期是疫情防控稳定向好之后首个旅游旺季,也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密集期,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党委和原州区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复产达产精神的强力推进期。“五一”期间,全区气温较高,伴有大风天气,气候干燥,森林草原防灭火任务艰巨,加之人员车辆出行加大,生产经营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乡镇(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区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单位)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隐患意识,严之又严落实好各自责任。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4月10日全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周密安排部署“五一”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分管负责人要带队开展督查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单位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在岗职工安全教育,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节日期间,凡因组织领导不力,防范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突出重点领域,落实管控措施

(一)道路交通方面。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路面巡查执法力度,严格货车、客车安全监管检查,严密排查机动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无证、无照运营等违规现象,持续开展酒后驾车专项治理,加大酒驾惩戒力度,严厉打击黑车载客等非法违法行为,对重点路面、危险路段采取有针对性防范措施。

(二)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活动方面。公安、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大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活动监管检查和执法力度,提高见警率,增强控制力。重点加强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和车站、商场、超市、饭店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火灾隐患。要做好农村消防安全的巡查、宣传和教育工作。

(三)危险化学品方面。应急管理局要会同市运管局、原州区公安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等部门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要配合市城管局加强对液化气站和天然气站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督促经营企业按照行业标准落实安全防范各项措施,杜绝发生泄漏、爆燃等事故。发改局要加强燃气传输管道的监管,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四)旅游方面。文广局要在“五一”节前开展文化旅游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指导文博场馆、文化经营单位、旅行社、旅游景区等文化旅游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五)森林草原防火方面。自然资源、应急、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研判,严格落实监测预警响应机制,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要充分发挥林区瞭望观测和地面巡护作用,加强进山火源管控,确保“五一”期间不发生较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

(六)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水务局要牵头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排查河道堤防、水库、水保坝、淤地坝、农业灌溉蓄水池等安全风险,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要逐项拉出清单、倒排时限、全程紧盯、严查严督、销号整改。对病险水库要落实安全预防措施,对排水河沟要认真巡查,对里面倾倒的垃圾等杂物要及时清理,确保畅通。提前做好防汛物资、物料的汛前准备和更新补充工作,备足防汛抗旱抢险物资物料,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七)其他方面。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工贸等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加大行业执法检查力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全员安全意识,严防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强化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乡镇(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区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队伍备战备勤,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有效救援,减少事故损失。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按照“首报要快、续保要准、终报要全”的要求,逐级上报事故信息。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事故信息向同级党委政府报送的同时,报送原州区应急管理局。

原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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