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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642221MB1D15329R/2024-00063 发文时间 2024-07-25
发布机构 原州区融媒体中心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原州区民政局关于责令部分社会组织限期整改的公告
固原市原州区民政局关于责令部分社会组织限期整改的公告
各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
    在2024年组织的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中,原州区门球协会、商贸商会、育苗幼儿园、五福娃幼儿园、鸿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5家社会组织未参加年检;原州区黄铎堡镇铁沟一幼、阳光幼儿园等2家社会组织年检不合格。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0条、《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第12条、13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5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8条之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之规定,现对以上社会组织予以警告,并限期整改。
    一、整改时间
    2024年7月24日至8月23日
    二、整改内容
   (一)向业务主管单位及登记管理机关说明未按期接受年检、年检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原因,报送书面整改方案。
   (二)加强对相关法规和管理规定的学习。
    1、社会团体认真学习《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
    2、民办非企业单位认真学习《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
   (三)对照检查《章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四)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及执行情况。
    三、整改要求
    1、上述社会组织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到原州区民政局领取《责令整改通知》,逾期未领取的,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2、整改期间,各相关单位原则上停止开展活动;
    3、整改结束后,向原州区民政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4、原州区民政局适时组织审查验收,对审查验收不合格或拒不接受整改的社会组织,将依法撤销其登记。
固原市原州区民政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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