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33/2022-00004 | 发文时间 | 2022-02-28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寨科乡政府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寨科乡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按照原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寨科乡党委、乡政府对此次报告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委会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对过去一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和自查,现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情况
1.认真谋划,党委引领。寨科乡把学习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制定了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同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截至目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5次。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2.创新方式,广泛宣传。寨科乡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寨科乡干部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通过周一、周五的乡干部理论学习,提高干部队伍的法治思想和法律意识。其中学习培训会召开了1次,参学人数108人。举办全乡领导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培训班1次,参学人数156人。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工作的能力。联合寨科乡辖区内各小学和寨科中心小学开展普法活动,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学校、进课堂、进师生头脑“三进”工作,其中进寨科中心小学1次,有效促进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线下发放“八五普法笔记本”50余本,每月至少学习记录一次。通过“原州寨科”微信公众号号、寨科重点工作群等形式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报道,其中在“原州寨科”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通过微信群转发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的“十一个坚持”2次。
3.突出重点,狠抓宣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和“法律八进”结合起来。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2021年开展法治宣传1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9980余份。
(二)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1.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深入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通过宪法宣誓诵读、集中宣传、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推动宪法宣传教育讲准、讲透、讲活,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2.培育全民法治观念。
开展了系列的普法宣传活动。加大对环境卫生整治、电力、安全生产、信访条例、反邪教、禁毒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行政执法工作,同时通过现场办理群众投诉、倾听群众意见建议、给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解答,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教育效果,累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800余份,开展法律咨询解答活动6场次,接待咨询解答10多人次;悬挂横幅15多条,制作宣传标牌、标语15余块。引导全社会尊重司法裁判,维护司法权威。加强司法制约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依法公正裁判,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强化法治培训。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健全日常学法机制。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不断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质量。
3.严格执行“三项制度”,推进工作落实。
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及时通过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事项则通过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来扩大政府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规范性。遵守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乡辖区内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执法程序执行,行政执法人员2人以上,主动表明身份,亮证执法,注重搜集违法证据。通过检查辖区内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案卷做到了主体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案卷制作规范,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加大法制审核制度的力度。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乡政府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乡党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对乡党委的重点问题、乡政府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进行决策前合法性审查,并集体讨论决定,乡政府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先由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把关审查依据是否充分,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政策,程序是否合法。要由本机关法制审核机构或法制审核人员进行法制审核,报党委会研究审批通过,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4.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关于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前置调解工作制度,对适宜调解方式解决的案件,通过引导、委托等方式进行调解,对不适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纠纷,告知当事人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其间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80起。
5.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寨科乡党委、政府和宁夏朔北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由专职律师毛亚金对乡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10个行政村也分别聘用了法律顾问,村法律顾问根据村上实际一个月到村上值班一天,严格避免“聘而不用”的情形在我乡发生。
6.全面推行清单管理。
继续推进权责清单“三级四同”,编制完成了政府政务事项清单、行政事业收费目录清单、证明事项清单,按年度实行动态管理。
7.推动扫黑常态化。
配合司法机关继续加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源头治理。巩固扫黑除恶成果,维护辖区社会秩序安全稳定。
8.推进基层治理。
按照《全区综治中心标准化实体化建设指导意见》,建立了乡综治中心。并进一步推进我乡基层治理工作,加强综合治理。
二、2021年度我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制定好法治政府工作规划。乡党委政府多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相关工作,近五年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乡的年度工作要点。制定了《寨科乡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15年)》,进一步细化法治政府工作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年工作责任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领导干部的宪法学习。把宪法法律、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每季度学习1次宪法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组织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原原本本学习宪法文本,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意识。
(三)落实年终述法工作。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继续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工作,党委班子成员在年底都进行了述法。
(四)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党委政府把涉及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均纳入公平竞争的审核讨论决定范围,实行上会研究,集体决定。并严格审核标准,优化审查流程、确保应审必审,全面覆盖。
(五)切实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着力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如有涉及辖区的行政诉讼案件,第一时间进行应诉。
(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由乡党委(扩大)会议集体研究审议并决策。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定。
三、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没有学深学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工作没有完成相关的任务。乡政府虽通过各种方式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学习和培训,但仍存在学习的人多,研究的人少,抄笔记的人多,写心得的人少的情况。没有学深学透切实运用到实践当中。
(二)执法仍需进一步规范。一是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尽管我乡行政执法水平有所提高,但一些办公室(中心)的行政执法状况仍然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不相适应。“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时有发生,执法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表明执法身份,在行政执法中,一些执法人员没有按规范的法律程序进行执法办案,随意性大;二是行政执法监督乏力,实施法治不够彻底。目前,政府执法的监督,在现实中,“同级监督太软,上级监督太远”,很大程度上是行政机关内部的自我监督,在实践中,使法律的公正性、权威性、可行性受到影响,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三)法治建设环境仍需进一步改善。经过长期的日积月累潜藏在经济发展下的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多,社会矛盾纠纷的主体、案件的形式、潜在的问题越来越趋于复杂化,上访行为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另一方面,普法宣传还未真正深入民心,普法内容缺乏分门别类,群众兴趣不高,社会群体对法律需求存在多层次性,死板、晦涩的法律宣传册或宣传单一般情况下难以适合多数公民的需求。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
(一)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和培训,按照乡普法工作“四清单”一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和培训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每年至少开展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结合学校道德与法治课程,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治法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党委要认真落实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的领导责任,将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好法治社会建设各项任务,推动解决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加强普法教育培育公民现代法治观。要突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结合“八五”普法工作,要创新运用各类有效媒体,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看待社会利益关系和分配差距的客观性,正确处理个人和集体、局部和整体、眼前和长远利益关系,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既符合法律又合乎道德要求。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让这个“关键少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 严格依法规范基层政府的行政执法行为。要秉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行政执法理念,杜绝粗暴执法。我乡行政执法人员在上岗执法时,除了依法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外,还应当使用行业规定的文明用语。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坚持说理式执法,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并答复;对当事人的意见应当充分听取,并向其说通情理,防范和化解行政执法争议,促进行政法律关系双方的和谐和社会稳定。建立提示执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要端正行政执法目的,建立以教育、纠正为目的的提示执法制度。
(五)努力营造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法治环境。及时疏导民意,认真落实窗口单位首任办理服务责任制,对群众的问题及时解答,对群众的要求及时回应,对群众的不满及时安抚。要认真解决民需,在完善村民自治、加强基层社会管理的同时,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健全完善基层制度,及时对辖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以研究,为我乡法治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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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原州区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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