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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17/2023-00022 发文时间 2023-03-22
发布机构 原州区统计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原州区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原州区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发展环境,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原州区委和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执行自治区、固原市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始终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依法全面履行政职能,统计法治环境明显好转,统计调查对象法治意识、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统计能力进一步彰显,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党的领导,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成效更加显著。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坚持依法履职,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把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落实,同时牢固树立统计法治底线,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和依法治区有机结合起来,促使统计工作和法治建设不断融合发展;三是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不断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强化宣传教育培训,依法统计基础更加牢固。一是制定了2022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印发了《原州区统计局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和《原州区2022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重点宣传,对《宪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宣传,通过企业服务平台向调查对象发送了近万条警示宣传标语;二是组织全区投资领域230余人,深入工业园区,受邀为固原烟草系统,邀请教育、医疗、公安等行业部门,常态化为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就中央文件、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知识进行了重点培训,并赠送了《统计法》、《统计违纪违法案例选编》等知识读本。

强化统计监督检查,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升一是圆满完成统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转发了《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进行了全面排查,均没有发现统计违法行为。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补强了短板,完善了制度,制定了措施,对法治政府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二是配合固原市统计局完成了2022年统计执法检查,我局随机抽取了4家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凸显;三是根据自治区统计局“一体系四规范”要求,重点打造了“一部门、一乡镇、一企业”统计基层基础示范点,三营镇被确定为观摩示范点,配合区、市统计局完成了数据质量核查,我局坚持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检查核查数据500余次;四是对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在原州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明确内容清单、措施清单、标准清单和责任清单。

(四)强化法治队伍建设,依法统计素质有效提升。一是坚持会前学法,将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其他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干部理论学习培训内容,邀请法律顾问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相关内容,通过学习培训,法治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进一步提高;二是积极学习交流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提升统计执法水平,派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充实执法稽查力量,维护统计法权威。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法治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有些短板还需加强。依法统计的基础还需加强,主要是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环节还比较弱,统计人员更换频繁、部分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重视程度不高等仍然影响着统计数据质量;二是统计法治宣传不到位、宣传效果不理想,主要是因为宣传手段单一、宣传内容不新颖,群众接受度还不高;三是面临不能执法的问题,主要是法治专业人员缺乏,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年龄偏大,部分新进统计系统人员考取国家统计执法证条件不符合造成的。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二是积极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法治专业人员依法办事,不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三是加强对党组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年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讲1次;四是发挥“头雁”作用,推进法治政府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奖惩,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全年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2次,对中央依法治国第八督察组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统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统计执法、统计数据质量亲自部署、亲自督办。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全面加强党组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持续落实推进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

二是持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统计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学习宣传方式,努力提高效率,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思想基础。

四是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加强数据质量核查,对工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规上服务业、劳动工资等进行重点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可信,切实做到应统尽统,杜绝瞒报、漏报现象的发生

五是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深入开展企业诚信统计承诺、统计星级单位管理等工作,切实增强企业及统计从业人员诚信统计意识,同时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升人员素质。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2年我局没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没有涉及行政诉讼方面的情况,负责人没有出庭应诉和行政复议方面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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