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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06/2024-00006 发文时间 2024-02-19
发布机构 原州区司法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原州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原州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原州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第十三次会议精神,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学深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政府常务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理论学习重要学习内容,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贯活动,印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应知应会口袋书2000本,举办全区领导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2场次,各部门(单位)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150场次,推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按照“1+3+X”清单体系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印制《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知识点口袋书》2000本赠与各单位阅读学习,购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15套赠与领导学习参阅。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法10次,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规20次,示范带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开展会前学法180余次,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法治原州建设的实际成效。

(二)坚持目标导向,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对法治政府建设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高效落实。2023年,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次。二是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部署要求,以积极开展自治区级示范创建和达标创建活动为契机,主动摸清制约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针对性的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以创建促提升,以达标求实效,以示范带发展,力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三是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推进整改落实。2023年全区开展法治建设督察2次,下发督查通报2期,坚持以整改促落实,认真对照自治区、固原市督察反馈的问题及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弱项,并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个清单”,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加强整改工作的督促协调,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改任务不漏一项、不留死角,进一步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地落实。

(三)坚持依法决策,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政府各部门(单位)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积极推进权责清单三级四同”,2023年对民政、司法、应急、教体、科技等5个部门单位及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及时更新。及时制定并公开《原州区2023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涉及行政许可事项167项;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措施,全面清理证明事项;持续推进放管服”,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强化源头把控,严把规范性文件制发入口”关,严格按照《原州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对未经合法性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提交集体审议,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的出台。2023年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2件,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相关部门报备。严格落实国务院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坚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及时制定并公开了《原州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积极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水平。

(四)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全区271人参加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通过160人,申请办理执法证人184人(含换证36人),审验全区38家行政执法单位204件行政执法证件,注销证件10人,全区现有行政执法人员434名。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2023年,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及法治建设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2次,有200余参加了培训,有效提升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多部门联动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张贴宣传海报10000余份,大力营造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四是强化执法案件评查。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地、落实、落细,加强对全区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区执法协调小组组织召开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场会,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评查各类执法行政案卷60件,并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被查单位,督促指导相关执法单位举一反三,查缺补漏,不断巩固提升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和依法规范办案能力,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效性,进一步推进我区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建设。

(五)坚持溯源治理,推进行政争议有效化解。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成立原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厘清各部门(单位)职责任务,确保各项改革工作扎实开展。同时,坚持用好外脑”和“智库”,组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制定行政复议组织议事规则,邀请法学专家、专职律师、公职律师等担任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为高质量依法处理行政复议提供人才支撑。按照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要求,积极争取司法厅资金支持,建成集行政复议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为一体的智能化”办公场所(面积50平方米),配备了笔录多屏显示、同步录音录像、证据显示等数字系统,添置了新式办案设备,初步实现了规范化、智能化、可视化,补齐了硬件短板,有效提升了案件办理信息化水平。同时,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设立行政复议咨询接待”窗口,在全区14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及区矛盾纠纷化解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等设立行政复议咨询代办点,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利益协调和权利保障渠道,打通行政复议“最后一公里”。2023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件,其中5件不予受理,经调解撤回行政复议申请2件,移送2件。坚持推进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建设,深化附院联动机制,持续推动诉源治理”。2023年收到原州区人民法院委派行政案件53件,化解行政争议24件,化解率为45%。同时,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提前主动介入个别行政争议较多的乡镇,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馈,积极争取主动化解,从源头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一年来主动化解原州区头营镇政府行政争议41件。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升领导干部行政应诉能力。2023年,全区两级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7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案件受案数和败诉率实现双下降。

(六)坚持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民普法守法。坚持把全民普法守法作为基础工作,着力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组织8000余人参加全区国家工作人员“贯彻全会精神提升法治能力”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召开2023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各单位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治课78场次;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集中宣传活动480余场次,开展反诈宣传和平安建设文艺演出2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物品12万余份,受教育群众20余万人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2000余人次。紧盯青少年未来多数”,充分发挥中小学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坚持把法治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实现全区100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开展宪法晨读、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毒品预防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80余场次,引导广大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了社会、学校、家庭相结合的法治教育新格局。立足乡村振兴工作实际,以村(居)法律顾问为依托,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18场次,积极探索“人民调解+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的基层普法服务模式。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持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智慧平台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共法律服务基础工作,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便捷、均等普惠的全时空服务。今年以来,接待来电来访群众2000余人次,代写诉讼文书1040份,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41(其中:刑事461件,民事275件,行政5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580余万元;办理公证业务1140件(国内公证871件、涉外公证269件),其中预约办理公证30件、上门办理公证12件、延时公证服务32件;办理公益免费公证92件、公益减免公证81件、法律援助公证11件、减免公证费1.68万元,调解金融纠纷349件,涉及金额8669万余元。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打造区、乡、村、组四级紧密协同、统筹整合联动、扁平一体高效的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大联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目标,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2023年,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0000余人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583件,化解率100%。原州区司法局荣获2023年度“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先进工作集体”荣誉称号。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全面落实《平安宁夏建设十四五”规划》和《关于推进全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以第二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为契机,推动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1+1+3”工作机制与“六大重点领域”治理深度融合,巩固提升三营镇、官厅镇基层治理示范点,按照自治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求,建成1个区级综治中心和14个乡级综治中心,着力构建“综治中心+网格化+大数据”的基层治理体系。不断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扎实开展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全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2023年,有3个村(社区)入选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头营镇杨郎村成功入选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七)坚持依法公开,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覆盖、无缝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创新政务公开形式,通过电视访谈”形式加强政策公开解读,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2023年,全区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249条,通过新媒体发布信息10131条;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办结10件,限时办结率100%。受理12345便民热线群众来电15111起,认真解答各类咨询,帮助群众解决实际诉求,办结14953起,限时办结率98.95%。全面推行阳光信访”,引导群众依法上访,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2023年,受理信访件1102件,办结1067件,办结率96.8%;受理人民网网友留言64件,已办结63件,办结率98.43%。认真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分办、催办、汇总、反馈、总结等工作,11件人大建议、48件政协提案已全部按时办复。加大公众参与监督执法力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批评建议平台作用,完善规范化运行办理工作机制。2023年,未收到群众批评建议或投诉举报。

(八)坚持人民至上,坚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践行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主要政治任务、底线任务,对标自治区“1+37+8”安全生产专项文件,按照“深、准、狠”总要求和“四个坚决”工作要求,及时制定《原州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原州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和2023年度任务清单》等文件,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燃气等领域安全知识普及和警示教育力度,按照四不两直”工作方式,以燃气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重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一年来,全区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户外显示屏等多媒体和渠道发布安全知识900期、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467场次、发放各类宣传知识手册9.5万分,受教育人群8.8万余人;累计督查检查单位(住户)162931家(次),排查安全隐患14491条,目前已整改14491,整改率100%;完成燃气用户免费入户安检63816户,入户率100%,安装燃气安全“三件套”60887户,安装率95% ,有效维护广大群众、个体户和企业生命财产安全,全区未发生重大全责任事故。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中央和区、市法治建设的要求,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法治建设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个别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意识还不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意识、能力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待进一步规范。个别行政执法部门没有专门的法制审核机构,法制审核人员不足,综合执法协调力度不够,执法力量不足。三是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个别乡镇(街道)虽然成立了综合执法办公室,但执法人员较少,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匮乏,综合执法改革停留在初始阶段,实际并未真正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四是推动行政争议溯源治理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行政争议化解率较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能力不足,行政案件败诉率远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4年,我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作为,积极进取,加快推动全区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和谐富裕文明新原州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深入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的任务清单》《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方案》三个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以更高站位、更实的举措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提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行动落地见效,使人民群众对执法满意度大幅上升。

(三)持续推进行政争议诉源治理。紧紧围绕减少行政争议发生和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强化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引导,不断优化行政复议受理,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解决纠纷。强化附院联动机制,加强溯源治理,积极排查梳理各类风险隐患,不断提高行政争议的化解率,让小纠纷止于诉前。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升领导干部行政应诉能力,从根本上扭转行政案件败诉率居高不下的局面。

(四)深入开展法律明白人”精准培养工程。进一步加大法律明白人”精准培养力度,针对农村地区家庭婚姻、土地、邻里、合同等纠纷突出的实际情况,大力开展以案释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建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为乡村振兴培育法治人才,有力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五)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运用“互联网+”,切实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激活放大人民调解“四张网”功效和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建引领作用,凝聚起基层社会治理的强大合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有机衔接。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不断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六)积极探索建立法务特派员制度。聚焦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覆盖要求,全面整合法学会工作站、综治中心等功能室,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础平台,构建集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心理咨询、信访评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多位一体综合性功能区,建立法务特派员名录库,积极吸收法务特派人员,采取政法单位负责同志包片、班子成员包抓乡镇、法务特派员轮值进驻工作模式,持续推进法律人才和法务资源下沉到村、社区、网格,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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