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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16/2024-00068 发文时间 2024-02-20
发布机构 原州区自然资源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原州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原州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强化法治引领,加强法治监督,注重法治惠民,法治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学习教育。一是制定并落实《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包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理论,进一步推进领导班子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二是按照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安排,同时依托“法宣在线”平台,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自觉养成依法行政观念。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考法活动,通过以考促学加深对重点内容和知识点的掌握。组织执法工作人员参加由上级部门单位负责开展的自然资源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课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等培训,强力推动理论武装再深化,业务能力再提升。

(二)坚持依法行政。一是查处各类案件24起,其中林政类案件21起、国土及矿产类案件3起;完成自然资源部和自然资源厅下发的1160个土地违法图斑外业举证和内业填报。二是排查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23年耕地流出问题图斑1901个,已整改1667个。核实自然资源厅下发的问题图斑15446个3.92万亩,自行摸排问题图斑14197个5.03万亩,已举证图斑2.8万个,举证率94.52%,下一步将通过复耕、补划等措施予以分类处置。甄别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占补平衡项目区图斑675个5185.83亩,其中疑似非耕地图斑62个196.9亩、需恢复耕种的117.31亩、难以恢复需核减指标的79.59亩,正组织有关乡镇开展耕地恢复及调查举证。三是划定第二批一般湿地名录54个2192.86亩、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0.44万亩。四是各类苗木调运检疫1452.7万株、产地检疫3640万株、复检3395.3立方米,种子检疫14320公斤,电缆检疫2055盘,查处并遣返调运疫区苗木1起1.5万株;防治鼢鼠16万亩次、光肩星天牛等蛀干害虫10万亩;开展松材线虫病监测调查2541个小班59.06万亩次。五是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开展野生动物救助38次72只,其中放归24只、救护17只、无公害化处理31只。六是依法依规开展野猪防控种群调控,累计猎捕野猪453头。

(三)严格用地审批。一是完成固海扩灌、杨郎幼儿园等13个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涉及184亩。二是完成了宝中铁路改造提升等5个项目土地预审工作,涉及3500余亩。三是为国道344头营至李旺段、天润风电三期移机工程等8个项目办理临时用地643.05亩。四是共受理征地项目26宗,其中杨郎幼儿园、固海扩灌等20个建设项目完成集体土地征收,涉及1287.69亩,其他6宗正在有序开展集体土地征收工作。五是指导乡镇完成设施农业备案710宗,涉及611亩。六是编制村庄规划148个,力争年底全部批复实施。七是办理林地审核审批手续32个。

(四)多元化解纠纷。一是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做到主体责任到位、调处及时、解决在基层。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对来访、网上信访、来电、12345等信访渠道的群众意见和投诉,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按时办结,对涉法涉诉事项,引导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全年受理办结信访事项17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66件。二是积极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提交答辩状、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三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家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诉讼、听证、土地出让金、法治审查等工作中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在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发挥法律顾问咨询、审查论证作用,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四是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原州区自然资源局内控管理制度》,包括了机关工作人员守则、民主决策、请示报告等27项制度,严格内控内审,规范工作流程,消除风险隐患。

(五)多措开展宣传。一是播发森林防火宣传60余期、防火信息5000余条;发送森林防火提示和警示信息30万条;发放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资料6000余份、宣传彩页2万余份;发放《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5000余份,《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戒严令》500余份;在林区及重要地段、路口悬挂防火宣传横幅500余条。二是开展以“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采取“线下+线上”的宣传方式,促进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三是开展以“规范使用地图,一点都不能错”为主题的全国测绘法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页1000余份,解答测绘法相关知识90余次,增强群众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自觉性。四是印发《原州区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汇编》和《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汇编》200余本;结合“世界湿地日”和“爱鸟周”,在博物馆、官厅镇政务大厅、中庄水库等地,多措并举,宣传湿地相关知识及野生动物保护法,举行“保护候鸟迁徙通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签名活动1次。五是按月组织开展国土工作例会,参会280人次,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及工作水平。六是组织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常态化监管培训学习3期/150人次。

二、主要做法

(一)突出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行业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文章,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始终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聚焦原州区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围绕自然资源工作定位,稳序推进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项目建设用地保障、解决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卫片执法整改等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推动自然资源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内外协作。一是加强上下级联动。配合宁夏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检查工作。配合市自然资源局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二是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公检法等部门单位开展“食药环”专项整治行动、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和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联合原州区应急管理局审查验收矿山复工复产。联合原州区发改局、审批局、财政局,聘请专家对原州区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向原州区综合执法局移交涉嫌违法破坏草原案件。三是加强股室联动。配合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山林权改革、耕地流出问题整改、用地保障等工作,推动自然资源事业持续向好、提质增效。

(三)完善体系建设。依照《土地法》等法律法规,编制了《原州区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原州区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案》、《原州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方案》等制度性文件。修改完善了《原州区2023年地质灾害突发应急预案》和《原州区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稳定的监测测报队伍,大力推广枸杞病虫害“五步绿色防控法”,严格执行苗木“三证一签”制度。为切实保护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巩固来之不易的生态建设成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不断强化。法治建设与自然资源局职能工作、执法工作有机融合还未形成体系,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还不足。

(二)社会普法宣传工作需精准施策。受工作特点的影响,面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普法多,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普法宣传相对不足,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仍然较为单一,常态化学法普法措施针对性不强。

三、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与中央、省、市、区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政治上坚定坚决、思想上高度认同、行动上步调一致,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以决战之势、决胜之心奋力”拼搏,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拓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广度深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二)加大普法力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三)规范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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