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16/2022-00098 | 发文时间 | 2022-05-12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对固原市原州区炭山乡古湾村建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抵押的公告 |
经协商一致,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分行同意向水发浩海集团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宁夏茹河兴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愿将固原市原州区炭山乡古湾村建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作为抵押担保,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抵押物基本情况
固原市原州区炭山乡古湾村建筑用白云岩矿采矿许可证号:C6404022020087160150441,采矿权人:宁夏茹河兴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矿权有效期:2020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1日。采矿权人承诺本次抵押无权属争议。
二、本次抵押情况
宁夏茹河兴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采矿权抵押期自2022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19日,共计12个月;水发浩海集团有限公司与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期限:2022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19日,共计12个月。
三、有关事项说明
1、在抵押期间采矿权不得转让,不得再次进行抵押。
2、采矿权人应依法依规开采作业,如采矿权人因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吊销采矿许可证等行为,为此产生的后果均由采矿权人抵押人承担。
3、抵押合同中认定的采矿权抵押金额为双方当事人认可,非自然资源部门认定,抵押双方对标的物价值认定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抵押人到期能否偿还债务与固原市原州区自然资源局无关。
固原市原州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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