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共资源配置 > 住房保障
索 引 号 640421016/2022-00174 发文时间 2022-09-09
发布机构 原州区自然资源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召开原州区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关于召开原州区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相关规定,原州区自然资源局拟定于2022年10月10日举行原州区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2年10月10日上午9:00时

二、听证会地点:固原市原州区防火大队

三、听证会内容:听取听证会议代表对原州区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的意见、建议,并接受质询。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政府分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企事业单位、公民和其他组织代表。

五、申请方式: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填写报名表,于2022年9月30日前邮寄或送到原州区自然资源局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办公室,个人申请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和组织法人申请须附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1、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2、听证会议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3、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4、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严禁在会场无理取闹、大声喧哗。

七、其他事项

1、听证会议代表首先从报名参加听证会的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公民和其他组织代表中产生,如报名参加听证会代表达不到听证会有关要求,则通过邀请方式补充参会代表。

2、经原州区自然资源局审核符合听证条件的代表,在听证会召开前3-5日将收到《听证通知书》,未收到通知的不能参加听证会。

3、听证会召开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人:冯玉龙

联系电话:134**2880

邮箱:2253721751@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1

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申请参加原州区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听证会)

申请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职务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仅供参加原州区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听证会使用。

2、申请人提交申请表时,须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

3、听证机关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

4、被确定作为听证会代表的,申请人须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

5、听证机关对申请人信息予以保密。

附件2

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申请参加原州区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听证会)

申请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代理人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单 位 主 要 业 务 内 容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仅供参加原州区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听证会使用。

2、申请人提交申请表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代理人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同时应提交本单位的证明材料,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听证机关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

5、听证机关对申请人信息予以保密。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地图

主办: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原州区信息中心

电子邮件:yzqxxzx@163.com

宁ICP备10000747号    网站标识码:640402000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