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16/2022-00174 | 发文时间 | 2022-09-09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召开原州区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相关规定,原州区自然资源局拟定于2022年10月10日举行原州区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2年10月10日上午9:00时
二、听证会地点:固原市原州区防火大队
三、听证会内容:听取听证会议代表对原州区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的意见、建议,并接受质询。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政府分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企事业单位、公民和其他组织代表。
五、申请方式: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填写报名表,于2022年9月30日前邮寄或送到原州区自然资源局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办公室,个人申请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和组织法人申请须附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1、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2、听证会议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3、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4、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严禁在会场无理取闹、大声喧哗。
七、其他事项
1、听证会议代表首先从报名参加听证会的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公民和其他组织代表中产生,如报名参加听证会代表达不到听证会有关要求,则通过邀请方式补充参会代表。
2、经原州区自然资源局审核符合听证条件的代表,在听证会召开前3-5日将收到《听证通知书》,未收到通知的不能参加听证会。
3、听证会召开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人:冯玉龙
联系电话:134**2880
邮箱:2253721751@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1
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申请参加原州区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听证会)
申请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申请人签名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说明:
1、本表仅供参加原州区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听证会使用。
2、申请人提交申请表时,须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
3、听证机关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
4、被确定作为听证会代表的,申请人须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
5、听证机关对申请人信息予以保密。
附件2
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申请参加原州区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听证会)
申请人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通信地址 | ||||||||
代理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代理人身份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单 位 主 要 业 务 内 容 | ||||||||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公章)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说明:
1、本表仅供参加原州区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听证会使用。
2、申请人提交申请表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代理人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同时应提交本单位的证明材料,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听证机关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
5、听证机关对申请人信息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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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原州区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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