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01/2017-22015 | 发文时间 | 2017-05-12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政府办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修订《原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
原政办发〔2017〕8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八巡查组巡查反馈问题的整改,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修订完善《原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将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指标纳入规划,控制在自治区、固原市下达的指标以内,并增加安全生产专篇。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指标增加到《原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一章“表1-2 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中,约束性指标控制在自治区、固原市下达范围以内。
安全生产专篇增加到《原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七章第七节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后,具体为:八、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论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消除隐患、预防事故为主攻方向,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着力点,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建设,落实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三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大力实施企业本质安全提升工程、公共安全保障工程、公众安全教育工程和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四项工程”,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以法治安,加强依法监管和联合执法,加强行政执行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与协作,有效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促进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为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美丽新原州营造良好安全发展环境。到2020年,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278以内,增幅控制在8.5%;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年均控制在25人以内,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安全生产事故万人死亡率均控制在自治区、固原市下达的指标内。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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