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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13/2019-00053 发文时间 2022-12-28
发布机构 原州区文化旅游广电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原州区文化旅游广电局机构职能
原州区文化旅游广电局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固原市原州区文化旅游广电局

规范简称:原州区文旅局

加挂牌子:固原市原州区文物局

单位级别:

主要负责人:祁应亨

办公电话:0954-2031791

传真号码0954-203179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30-1200  14:30-18:30

冬季:830-1200  14:00-18:00

办公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六盘东路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四楼文化旅游广电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有关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有关文化、文物、旅游、农村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文物、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二)监督管理全区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参与组织全区重大文化活动。

(三)检查、指导、协调全区大型文化、旅游活动及图书流通、文物保护、农村广播电视等工作。

(四)负责培育和完善文化市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并负责对文化艺术活动进行行业监管,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

(五)监督管理文物事业,组织协调文物抢救保护和监管利用工作,并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依法进行查处。

(六)监督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区属文化事业单位、民办机构和基层文化建设。

(七)贯彻落实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经济政策,管理文化旅游广电系统国有资产。规划、指导实施重点文化、旅游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八)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振兴和开发。

(九)开发和利用文化旅游资源,加快文化旅游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协调组织全区文化旅游对外合作和交流。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岗位。负责局机关党务、宣传、纪检、文电、档案、保密、信访、行政审批、行政复议、人事、劳资、职称评审、财务、统计、政务公开、保卫等工作;做好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公共文化岗位。管理全区公共文化艺术事业;拟订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文化馆、图书馆及乡镇文化服务中心工作;调查研究社会文化艺术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校园、社区、农村等社会文化事业建设;指导文艺创作和艺术生产;指导、协调全区大型文化活动。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记录,确认和名录建立;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宣传和传承工作。

(三)文物岗位。管理全区文物事业;拟订全区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文物资源调查和项目申报。指导、监督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区内文物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对外交流合作等。

(四)旅游岗位。管理全区旅游事业;拟订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全区旅游工作;负责区内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制订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旅游饭店、农家乐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

(五)农村广播电视岗位。管理全区农村广播电视事业;拟订农村广播和电视户户通事业发展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农村广播电视工作;指导、协调农村广播和电视户户通管理和运营工作。

四、直属机构/下属单位

(一)原州区文化馆

(二)原州区图书馆

(三)原州区文物管理所

(四)须弥山文物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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