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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26/2024-00008 发文时间 2024-06-26
发布机构 原州区头营镇政府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原州区头营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原州区头营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固原市原州区头营镇人民政府

规范简称:头营镇人民政府

单位性质:基层行政机关

单位级别:正科级

主要负责人:郭伟旺

办公电话:0954-2650501

传真号码:0954-2651252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8个,其中行政机构设置:5个;事业机构设置:3个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30-12:00  14:30-18:30

冬季:8:30-12:00  14:00-18:00

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头营镇杨郎村杨郎街道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方案。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技、教育、文化、体育事业,搞好农村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工作,做好民政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宣传党的惠民政策、组织实施与验收产业扶持到户项目、金融帮扶贷款,做好监测户的识别、退出等。

(四)做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推进移风易俗,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保障公民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合法权益。

(五)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六)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指导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七)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与本机关有关的议案、建议、意见等事项。

(八)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九)协助人武部门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封山禁牧、森林防火、防汛、防风、防汛防旱、防震、河长制、征地拆迁、抢险救灾、重大疫情防控等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机关内部事务运行、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各类会议、文件、保密、机要、人事、机构编制、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联系协调政协有关工作;负责镇、村两级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编制、执行、管理财政预算决算;负责监督管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负责政府采购、机关财务、固定资产、节能降耗管理工作;负责对村财务及资产进行指导、监督和审计;做好镇、村财务公开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网信、统战(民族宗教)、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红十字会及社会团体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做好党的建设类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调查全镇经济发展工作动态,做好经济建设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管理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制定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民政(基层政权)、危房改造(抗震宜居房改造)、统计、交通道路、文化旅游、人口、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和服务、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统计、武装、乡村建设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和服务、社会事务类项目建设管理。

(五)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按照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统筹协调各部门派驻的执法机构和综合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负责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日常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复核、报批、复议、诉讼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集镇管理、市场监管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六)民生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行政职权范围内事项的审核、审批以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等工作;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负责社保、医保、低保、大病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特困人员、高龄老人、未成年人保护、儿童福利、“三留守”、社会救助等领域的政务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残疾人服务、就业创业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放管服”工作,指导村政务服务代办工作。

(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植保植检站)。负责乡村振兴、土地管理、耕地保护、农业经济经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林畜牧水产养殖、林草管理、水利水保等方面工作;负责农业及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等工作;负责自然灾害防治、监测、预警、动植物病虫害防治等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八)综治中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禁毒、铁路护路等工作;负责统筹网格化建设和管理;负责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建立群防群治联动机制,负责综合指挥平台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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