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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28/2024-00091 发文时间 2024-07-29
发布机构 原州区张易镇政府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原州区张易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原州区张易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张易镇人民政府

规范简称:原州区张易镇人民政府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单位级别:正科级

主要负责人:李启杰

办公电话:0954-3961000/0954-3961003

传真号码:0954-3961000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8个,包括5个党政机构,3个事业单位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30-12:00  14:30-18:30

冬季:8:30-12:00  14:00-18:00

办公地址:固原市原州区长征路135号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科教文卫体事业,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振兴工作,即惠民政策宣传、产业到户项目的实施与验收、金融贷款、建档立卡户的确定、调入调出等。

(三)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力,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六)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七)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封山禁牧、森林防火、防汛、防风、防汛防旱、防震、河长制、征地拆迁、抢险救灾、重大疫情防控等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行政机构设置

1、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综合材料撰写工作;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机关内部事务运行、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负责“五办三中心”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各类会议、文件、保密、机要、信息、人事、机构编制、档案管理、后勤保障、会务等工作;负责联系协调政协有关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武装工作;保管党委、政府印章;负责办公用品采购登记发放;负责会议记录;负责镇、村两级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编制、执行、管理财政预算决算;负责监督管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负责政府采购、机关财务、固定资产、节能降耗管理工作;负责对村级财务及资产进行指导、监督和审计;做好镇、村财务公开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完成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网络信息)、统战(民族宗教)、工会、团委、妇联及社会团体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调查全镇经济发展工作动态,做好经济建设工作;负责完善国网系统;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商务等工作;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管理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制定乡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乡村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民政、就业创业、危房改造、交通道路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人口、卫生健康、疫情防控、教育体育、食品安全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按照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统筹协调各部门派驻的执法机构和综合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负责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日常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事业机构设置

1、民生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行政职权范围内事项的审核、审批以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等工作;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负责社保、医保、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特困人员、高龄老人、儿童福利、“三留守”、社会救助、残疾人服务等工作;指导行政村政务服务代办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地质灾害、农村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农林畜牧水产养殖、林草管理、水利防汛等方面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等工作;负责自然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等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综治中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法制建设和普法宣传、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禁毒等工作;负责统筹网格化建设和管理;负责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建立群防群治联动机制;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政府设置司法所,为司法局派出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事纠纷处理以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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