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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16/2024-00117 发文时间 2024-09-11
发布机构 原州区自然资源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原州区自然资源局机构职能
原州区自然资源局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固原市原州区自然资源局

规范简称:自然资源局

单位性质:政府组成部门

单位级别:正科级

主要负责人:马少龙

办公电话:0954-3968818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3个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30-12:0014:30-18:30

冬季:8:30-12:0014:00-18:00

办公地址:固原市原州区中山北街235号

二、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职责。认真执行自然资源有关法律法规。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统一规范的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检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动态监测、统计分析评价。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统一汇交、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固原市中心城区和工业园区外集体建设用地的不动产测绘、权籍调查、确权及争议调处,负责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固原市中心城区和工业园区国有建设用地外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固原市中心城区和工业园区国有建设用地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固原市中心城区和工业园区国有建设用地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加强考核管理。配合固原市自然资源局做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固原市中心城区和工业园区国有建设用地外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固原市中心城区和工业园区外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固原市中心城区和工业园区外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落实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固原市中心城区和工业园区国有建设用地外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六)配合固原市自然资源局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原州区主体功能区战略,配合固原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配合固原市自然资源局划定市辖区城镇开发边界,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负责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编制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负责固原市中心城区和工业园区外规划许可管理工作。

(七)负责固原市中心城区和工业园区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市辖区中心城区和工业园区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配合固原市自然资源局做好固原市中心城区和工业园区外建设用地的供应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和工业园区外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牵头组织编制原州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生态修复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耕地保护政策。落实耕地补偿制度,组织实施新增耕地开垦等工作。按职责分工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划定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落实最严格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代表区人民政府监督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十)负责原州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结合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原州区地质灾害调查,依据原州区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和上一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原州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拟订本行政区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与监管,组织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十一)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古生物化石发掘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基础测绘规划,制定基础测绘应急保障预案,负责公益性地图服务,负责测绘成果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

(十三)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和矿业权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四)对固原市市辖区中心城区和工业园区外违反土地和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违反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除外。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党建、财务、人事、党风廉政、机关效能、人大提案、政协议案、扫黑除恶、创卫、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法治建设、党务政务公开、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

(二)综合管理办公室。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等管理工作,负责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地质灾害、矿产资源、古生物化石、绘地理信息和地图的管理等工作,负责国土用途管制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和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城乡规划的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大执法案件法制审核、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三)督查办公室。负责对违反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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