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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01/2023-00048 发文时间 2023-10-10
发布机构 原州区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洪永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洪永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洪永明同志任古雁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露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

陈建雷同志任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吴明同志任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余文龙同志任区公路管理段段长;

免去马光斌同志古雁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刘荣贵同志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罗晓娟同志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要求,杨露、吴明、余文龙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政府党组会议研究之日起计算。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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