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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19/2020-00099 发文时间 2020-11-20
发布机构 原州区乡村振兴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安排2020年自治区地方债边缘户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
关于安排2020年自治区地方债边缘户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地方债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开发〔2020〕14号)文件内容,2020年下达我区自治区地方债用于支持边缘户发展资金1515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使用要求

(一)精准有效使用资金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地方债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0〕68号)及《自治区财政厅 财政部宁夏监管局 自治区审计厅 自治区扶贫办关于脱贫攻坚收官之年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宁财(农)发〔2020〕419号)要求,用于支持边缘户发展资金1515万元不纳入统筹整合范围,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切实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农村安全饮水短板弱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边缘易致贫人口不致贫,

(二)加强资金项目管理我区按照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工作要求,做好脱贫攻坚滚动项目库建设和年度动态调整,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对扶贫工程项目质量开展排查梳理,全面加强各类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两个一律”要求。

(三)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本次资金计划安排后,按照脱贫攻坚规划及年度计划安排,及时拨付、支出资金,确保扶贫项目建设进度。要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任务。

二、资金监督管理

(一)健全公告公示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 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扶贫办发〔2018〕51号)相关政策要求,县(区)人民政府要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将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公告、年度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办法等进行公告公示,公开网址链接需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同时,建立举报问题台账,及时受理,认真核实,限时反馈调差结果和处理意见。

(二)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的监督作用,扩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引导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全过程。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确保扶贫资金用在关键、用在实处。

()加大查处问责力度。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监督问责,对存在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的部门(单位)、乡镇开展常态化约谈,对贪占挪用扶贫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惩处,加大问责力度。对审计、专项资金检查、12317监督举报以及舆情反映出的扶贫资金违规违纪问题和职务犯罪举报线索,要及时查处,并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附件:原州区2020年脱贫攻坚地方债边缘户发展资金计划安排表.xls

公示单位:固原市原州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0日

联系方式:0954-208700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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