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1005/2020-00012 | 文号 | 原民字〔2020〕54号 | 生成日期 | 2020-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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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民政局 | 责任部门 | 原州区民政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敬老院:
为进一步健全我区特困救助系统,改善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水平,满足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服务需求,建立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制度。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五保供养办法》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宁民发〔2017〕88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发放2020年3月份失能、半失能特困分散供养人员护理补贴资金9360元,117人(其中全失能46人,半失能71人),集中供养失能、半失能人员护理补贴资金82362元,105人(其中全失能28人,半失能77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补贴资金为人均月标准80元,集中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补贴资金为全失能月标准1110元,半失能月标准666元。
二、分散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下发,请各乡镇接到通知后,及时配合代发信用社按民政核定的供养对象花名册将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特困人员手中。集中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补助资金拨付到各敬老院单位账户,由敬老院统一管理使用。
三、请信用社在“一卡通”存折摘要栏中打“2020年3月护理补贴”字样。
附:1、2020年3月失能、半失能特困分散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贴资金分配表
2、2020年3月失能、半失能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贴资金分配表
固原市原州区民政局
2020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