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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马琴等39人孤儿养育津贴的通知

索引号 640421005/2020-00068 文号 原民字〔2020〕201号 生成日期 2020-08-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原州区民政局 责任部门 原州区民政局

各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孤儿养育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宁民发〔2019〕66号)文件要求,张易镇黄堡村马琴,姬海琴等18人,头营镇马园村韩佳瑞、韩佳峰等3人,炭山乡石湾村王杰等1人,中河乡曹河村马小龙等1人,三营镇鸦儿沟村杨世勇等3人,寨科乡中川村田丁强等2人现由父母亲抚养,不再符合享受孤儿养育津贴条件。张易镇闫关村陆慧敏、陆慧轩等2人,炭山乡南坪村马飞宇、马毅刚等6人,中河乡红沟村王小成、李小龙等3人户籍已迁出原州区,不再符合享受孤儿养育津贴条件。经入户调查核实,村委会初审,镇政府复核上报,以上39人从2020年8月取消其孤儿养育津贴发放,望乡(镇)、街道接到通知后,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相关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对监护人进行告知,如有异议及时核查上报。

二、及时更新孤儿档案,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完整。

附件:2020年8月份取消孤儿养育津贴花名册

固原市原州区民政局

2020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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