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05/2022-00037 | 发文时间 | 2022-04-22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民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发放海启风等7户23人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你乡镇(街道)上报《关于给予海启风等2户9人救助资金的请示》(官政发[2022]51号)、《关于给予马得刚等家庭临时救助资金的报告》(黄政发[2022]41号)、《关于申请解决王秀琴、李世军大额临时救助资金的请示》(南街办函[2022]9号)文件收悉,我局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经党组会议研究,为7户23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9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的发放实行持证补助,银行发放的原则。由救助对象持“一卡通”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当地政府资金开户信用社直接领取。
二、对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按规定完善救助手续,并将资料保存完整备查,接受审计。
附件: 原州区2022年临时救助发放花名册
固原市原州区民政局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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