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42221MB1D15329R/2024-00067 | 发文时间 | 2024-08-07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融媒体中心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原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据中央气象台、宁夏气象台、固原市气象台最新联合会商预报,预计:6-8日全市有一次持续性强降雨过程,降水强度大,我区南关街道、古雁街道、北塬街道、寨科乡、头营镇、彭堡镇、中河乡、开城镇、官厅镇、河川乡累积雨量可达100~150 毫米。具体预报如下:6日下午到夜间,全市伴有短时强降水(10~30毫米,局地30~60毫米)、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7日白天,全市阴有雷阵雨或阵雨(0.1~10毫米),并伴有短时强降水(10~30毫米)、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7日夜间到8日白天,全市阴有雷阵雨或阵雨转中到大雨(15~40毫米,局地40~60毫米);8日夜间,全市阴有大到暴雨(40~70毫米)。根据《原州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会商研判,决定于8月6日20时30分启动“原州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请各乡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特别是河川乡、张易镇、开城镇务必高度重视本轮降雨防范应对工作,按照Ⅲ级响应要求进行安排部署,特别要做好应急救援队伍集结、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应急抢险车辆、机械等装备调运,确保队伍、物资全面处于战备状态。
各乡镇(街道)要启动应急“叫醒叫应”机制,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通知到村组(社区)。对山洪灾害易发危险区、村庄内涝区内的农户做好随时撤离准备;对过水路面、桥梁、涵洞等做好管控工作。同时要对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城乡积涝、山洪、滑坡和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高度关注,制定好防范应对措施。
水务部门要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做好重点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水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加强对辖区水利工程巡查,做好防洪度汛及抢险救援准备工作 。
消防救援大队要立即进入备战状态,根据雨情、汛情变化,随时做好应急救援抢险准备。
气象部门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分析研判雨情水情趋势,及时发布降雨预警信息,为第一时间抢险救援提供信息保障。
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风险点巡查,协助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做好受威胁群众避险转移工作。
公安、住建交通部门要加强路面管控,重点对漫水桥和过水路面等危险路段派专人值守,做好交通管制、疏导工作,坚决杜绝行人、车辆通过。
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强低洼路段、城市易涝区、地下车库等重点部位巡查检查,协助街道、社区、物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配合做好防雹作业等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教体部门要督促各学校及培训机构加强管理,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工作。
文化旅游部门要加强旅游景区管控,必要时关闭景区,做好景区游客引导和撤离工作。
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位于山洪沟道、库坝下游、城乡低洼等危险区域企业立即停止生产作业,做好人员撤离和安全防范工作。
其他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和预案要求,积极做好各自应对和安全防范工作。
各乡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发现险情、灾情,第一时间上报并开展前期处置。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通知所属单位和企业,做好应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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