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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03/2024-00069 发文时间 2024-07-17
发布机构 原州区教育体育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原州区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原州区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贷款时间7月15日-9月15日
    贷款地点原州区教育体育局后院学生贷款中心(中山南街173号)
    贷款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录取普通本、专科(高职)、预科生、研究生(硕、博、本硕博连读)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学生作为借款人,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等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条件
    1.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均属于原州区辖区户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无违法犯罪记录,不得被列为失信人员。
    3.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4.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人父亲或母亲,如借款人父母均为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人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2.如借款人为孤儿,共同借款身份可以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并已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未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人不得作为其他借款人的共同借款人。
    贷款额度
    1.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贷款额度: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注意: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加少许生活费总和低于16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加少许生活费总和确定。
    2.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贷款额度: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注意: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加少许生活费总和低于20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加少许生活费总和确定。
    贷款流程
    1、首贷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原州区教育体育局现场办理。
    ①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若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上,应提供双方户口本原件。
    ②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若借款学生学生证丢失,应提供所在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或通过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现场填写并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并签订合同。
    2.续贷学生可通过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http://sls.cdb.com.cn)点击“我的贷款”→查看“2024学年贷款申请”→填写《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下一步”→网上签订合同→弹出合同后点击“同意”→扫码认证(请用本人贷款专用支付宝或招商银行账户扫码)→提交,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贷款人手机上会接收到贷款成功验证码,将验证码妥善保存并提交就读学校后即完成贷款。

3.学生用手机下载“国家助学贷款”,经个人实名认证后,查看贷款事宜。(来源:原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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