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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15/2023-00016 发文时间 2023-09-26
发布机构 原州区审计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固原市原州区古雁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
关于固原市原州区古雁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原州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4月17日至6月4日,对古雁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古雁街道办)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并对古雁街道办所辖长城、深沟、雁岭10个等社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

古雁街道办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原州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单位基本情况

古雁街道办是原州区人民政府派出机关。主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下辖雁岭、深沟、景园等19个社区,114个住宅小区,常住人口58917户16.01万人。街道办核定编制30个(其中行政编制11个,事业编制19个)。实有工作人员47人,有社区工作者194人;内设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等七个办事机构。

属原州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法人马光斌,财务分管安秀荣,报账员柴文平。

(二)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及财务收支情况

1.预算批复及决算情况

依据《关于下达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指标及预算绩效目标的批复》(原财预发〔2021〕444号)文件显示,古雁街道办2022年度预算收入23,861,483.84元。因当年预算调整、预算追加及非同级财政拨款,当年预算实际数为30,993,255.28元。年末决算收入30,993,255.28元(不含上年结转3,179,454.81元),当年实际支出32,401,874.20元,年末结转结余1,770,835.89元。

2.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古雁街道办2022年度总收入34,172,710.09元(其中上年结转3,179,454.81元),支出32,401,874.20元,年末结转结余1,770,835.89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余额2,551,239.20元,固定资产账面总值17,486,067.97元。

(三)“9.20”突发新冠防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4月30日,古雁街道办共计收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1,683,556.00元,支付1,618,245.00元,结转结余65,311.00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古雁街道办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度单位财政预算执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财务情况,预算收支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

但仍存在项目资金闲置挂账、违规扩大开支范围、国有资产闲置和项目建设工程未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

(一)项目资金78,168.74元资金闲置两年以上

截止2022年12月底,古雁街道办账户“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共有闲置资金7笔60,620.12元(即:基层文化建设阵地建设经费40,000.00元、纪委办公经费7,817.00元,中医院党建经费4,200.00元,长城村初级网络设备及运行资金1,700.00元、西城路社区党员活动室办公设备购置费1,830.00元、免费开放补助资金4,717.62元和党员冬训费355.50元),“其他应付款”科目共有闲置资金5笔17,548.62元(即:劳务信息员工资结存款6,500.00元、安置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结余款7,306.00元、明堡新村建设押金1,142.62元、清洁煤补贴结余款600.00元和“两节慰问金”2,000.00元),共计78,168.74元项目资金挂账或无支出去向两年以上。

不符合《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四)关于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也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包括基建资金和非基建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四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暂存款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九条“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下列处理措施:(一)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的规定。古雁街道办应于2023年8月26日前将上述款项上缴财政,并在今后的资金管理使用中,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二)违规扩大开支范围61,216.54元

2022年9月,古雁街道办用中央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支付古雁街道办景园社区“文化长廊”布设建设支出(小区院内展板制作、喷绘,楼梯扶手、路灯标语制作,亭子油漆等)61,216.54元。

不符合《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  美术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0〕156号)第六条“补助资金用于“三馆一站免费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所需支出,其中:(四)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组织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举办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宣传,村、社文化骨干辅导,业务活动用房小新修缮及零星业务设备更新等。”的规定。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规定。古雁街道办应于2023年8月26日前将违规扩大开支范围资金61,216.54元归还原资金渠道。

(三)国有资产闲置多年

古雁街道办将原深沟社区办公室(2006年兴建,砖混结构,90平方米,账面原值54,000.00元),地皮(3亩,2019年7月移交清单价值10,000.00元)国有资产至今闲置。

不符合《固原市原州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原政办发〔2022〕53号)第十六条“资产共享共用。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应积极引导和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建立资产共享共用与资产绩效、资产配置、单位预算挂钩的联动机制。行政事业单位应积极推进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共享共用工作,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的规定。据此,古雁街道办应采取切实措施,盘活闲置资产,确保资产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已完工项目工程未及时进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22年6月,古雁街道办组织实施的长城社区科技示范馆建设项目,项目工程总价款249,600.00元,工期60天,2022年7月15日开始建设。截止2023年5月底,该项目工程已完工并已交付使用,但未未进行建设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503号)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第三十三条“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后,应当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按照规定报送项目主管部门”的规定。据此规定,古雁街道办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快组织项目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手续,规范资产行为管理核算事项。

四、审计建议

加强闲置资金管理核算,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切实提高闲置资产使用效率,及时进行项目工程竣工财务核算。

本报告有关内容,原州区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报告。

对本报告指出的问题,请古雁街道办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原州区审计局。其中限截止后依法向社会公告。原州区审计局将视情况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告。

附 件:审计发现问题清单。

固原市原州区审计局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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