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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15/2024-00014 发文时间 2024-12-04
发布机构 原州区审计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原州区文化旅游广电局202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固原市原州区文化旅游广电局202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原州区审计局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原州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28日至5月28日,对原州区文化旅游广电局(以下简称文旅局)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原州区文化馆、原州区文物管理所、原州区图书馆、原州区须弥山文物管理所4个下属单位。

现将审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文旅局属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开发和利用文化旅游资源、加快文化旅游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并负责对文化艺术活动进行行业监管、组织协调文物抢救保护和监管利用及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等工作。

(一)预算批复及决算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指标的通知》〔原财(预)发〔2023〕1号〕文件,批复文旅局2023年度财政预算拨款收入8,658,055.30元,但年末决算数为51,899,096.45元。预算与决算数额不符系当年非同级财政拨款及预算调整追加所致。  

(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23年度,文旅局总收入55,390,196.52元(含上年结转结余3,855,278.14元),总支出51,899,096.45元,年末结转结余3,491,100.07元。截至2023年12月底,银行存款余额135,589.88元,固定资产账面总值33,656,303.05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文旅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预算编报及时、规范,决算数据准确。但本次审计发现,文旅局及所辖单位存在应缴未缴财政款、违规扩大开支范围、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定资产等方面的问题,需加以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5,365,834.63元建设项目已完工未决算、未转固。

截至2023年12月底,文旅局组织实施的8个15,365,834.63元项目工程已完工验收,但未及时进行项目工程决算及转固工作。

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23)》(财政部令第113号)第三十二条“……。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及《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特殊情况需延长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的规定。

此问题属持续整改问题,文旅局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对以上项目工程及时开展并完成决算、转固及移交等相关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损毁。

(二)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闲置资金及利息收入65,626.19元未上缴财政。

截至2023年12月底,文旅局和原州区文物管理所闲置资金及利息收入65,626.19元(文旅局闲置资金共有8笔53,115.37元、利息收入1,611.65元,原州区文物管理所利息收入10,899.17元)未上缴财政。

不符合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一、明确结转结余资金的范围及清理措施。(四)……。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包括基建资金和非基建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及《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属于非税收入,非税收入应当全部上缴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坐支或者拖欠。……。”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九条“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下列处理措施:(一)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的规定,经审计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限文旅局、原州区文物管理所应于2024年8月28日前将上述款项上缴财政。

此问题属立行立改问题,文旅局和原州区文物管理所应当限期将闲置资金及利息收入上缴财政,确保资金发挥应有效益,并在今后的财政资金预算管理中,规范资金管理使用,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10,500.00元。

2023年6月,原州区文物管理所使用文物保护与征集经费制作文物保护碑2块共10,500.00元,其中战国秦长城5,500.00元,固原财神楼5,000.00元。

不符合《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应当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加强对本单位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22)》(财政部令第108号)第四十一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原州区文物管理应及时将上述资产登记入账,防止资产流失、损毁。

此问题属立行立改问题,原州区文物管理所应当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审计建议

(一)定期对方案中的各项措施落实进行督促指导,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相关规定,对已完工的建设项目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工作,自觉维护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严肃性。

(二)强化专项经费监管,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用在实处。加强国家财经法规学习、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严把审核关,确保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

本报告有关内容,原州区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原州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应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立行立改问题,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60日内完成整改;对分阶段整改问题,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年内完成整改;对持续整改问题,应制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按照具体问题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请原州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在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原州区审计局。此后,应就新增整改结果及时函告原州区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要求,请原州区文化旅游广电局适时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原州区审计局将视情况对整改结果及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固原市原州区审计局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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