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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15/2024-00015 发文时间 2024-12-04
发布机构 原州区审计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原州区三营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固原市原州区三营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原州区审计局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原州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5月30日,对原州区三营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三营镇”)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现将审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三营镇位于固原市北端40公里处,行政区域面积172.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8.46万亩,辖13个行政村、1个城镇社区。内设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下设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治中心。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一)预算批复及执行情况

2023年度,原州区财政局批复三营镇财政预算总支出21,928,228.58元,经调整及追加后支出预算为47,469,810.18元,年末实际支出预算执行数41,316,624.96元,年末预算结余6,153,185.22元(主要是G344国道连接道路改造项目2023年10月开工,10月、12月到位资金5,000,000.00元,按照工程进度2023年支付1,795,530.00元,项目资金结余过大)。

(二)2023年度收支结余情况

三营镇决算报表反映,2023年年初结转结余资金1,888,010.38元,当年预算收入总计43,445,609.90元,预算支出总计43,827,026.66元,2023年年末结转结余1,506,593.62元。

截至2023年12月底,银行存款1,047,435.81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51,823,447.53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三营镇及相关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状况,财务资料齐全,核算内容完整,年度预算执行基本到位。但本次审计发现,三营镇2023年财政收支存在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应引起三营镇的高度重视,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1.已完工建设项目未及时计入资产登记管理。

2023年3月,三营镇组织实施的赵寺村、甘沟村、广和村公共基础设施提升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原州区财政局已于2023年12月28日出具了《原州区三营镇赵寺村、甘沟村、广和村公共基础设施提升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查报告》〔原财(决审)字〔2023〕65号〕,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总额4,905,580.95元。2024年1月23日通过县级验收。截至审计日,该项目未及时计入资产登记管理。

不符合《基本建设财务规则(2017修正)》第四十二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并依据批复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行财务调整”的规定。

此问题属立行立改问题,三营镇应尽快根据竣工财务决算审查报告审定的投资额,完成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工作。

2.未对资产管理人和使用人信息进行及时变更。

截至2024年3月底,三营镇部分固定资产使用人已调离或退休,但未对资产管理人和使用人信息进行变更,涉及14人21件资产。

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12〕21号)第四十四条“单位应当加强对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强化对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一)对资产实施归口管理。明确资产使用和保管责任人,落实资产使用人在资产管理中的责任。……(三)建立资产台账,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单位应当定期清查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财会、资产管理、资产使用等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对账,发现不符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的规定。

上述问题属立行立改问题,三营镇应根据资产实际管理和使用情况,对资产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并及时更新资产管理系统信息,确保账实、账卡相符。

3.固定资产4,900.00元未入账。

2023年,三营镇购置价值4,900.00元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其中:镇政府电烤箱一台2,100.00元,孙家河村老饭桌凳子40个2,800.00元。

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23)》(财政部令第113号)第三十六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对账,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出现资产盘盈盘亏的,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的规定。

此问题属立行立改问题,三营镇应根据资产价值,补记登记入账,防止资产流失、损毁。

4.工会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三营镇未建立2023年度工会会计总账、明细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只将会计凭证装订成册。

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的规定。

此问题属立行立改问题,三营镇应尽快建立工会会计账簿,确保工会会计核算准确、规范。

四、审计建议

定期开展资产盘点工作,全面掌握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与会计账簿进行核对,及时调整资产账和财务账。

本报告有关内容,原州区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三营镇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单位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立行立改问题,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60日内完成整改;对分阶段整改问题,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年内完成整改;对持续整改问题,应制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按照具体问题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请三营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原州区审计局。此后,应就新增整改结果及时函告原州区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要求,请三营镇人民政府适时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原州区审计局将视情况对整改结果及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固原市原州区审计局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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