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2024年适水产业项目实施协议
来源:原州区农业农村局 发表日期: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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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固原市原州区农村能源工作站

乙方:固原市丰和渔业科技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推进原州区渔业结构调整,根据自治区《2024年适水产业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原州区2024年适水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原州区实际,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实施内容

1.鱼池底部和护坡铺设PE膜进行防渗水改造,底部铺设面积不少于32亩,购置水产养殖设备4台。

2.改建后的鱼池示范养殖名优品种加州鲈不少于32亩。

二、项目执行时间、资金、支付方式

(一)项目执行时间:2024年5月28日-2024年11月20日。

(二)项目计划资金43万元(大写:肆拾伍万整),其中:推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18万元(16万元用于鱼池底部和护坡铺设PE膜防渗水等设施改造32亩以上补助,2万元用于补助水产养殖设备);实施主体自筹25万元开展鱼池底部和护坡铺设PE膜防渗水改造、水产养殖设备购置、引进优良品种加州鲈鱼苗采购等。

(三)支付方式:项目完成乙方自查自验合格,申请县级验收。县级验收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18万元。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内容。

2.项目实施过程中给乙方无偿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3.负责对项目的建设按照方案内容进行指导、验收。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双方分别制定的《原州区2024年适水产业项目实施方案》认真实施。

2.负责养殖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3.按照项目的要求,做好数据采集、收集整理、项目内业资料整理订装工作等工作。

五、其他约定

1.项目实施所取得的试验数据及成果归双方共同所有。

2.项目结束后,建设内容和所生产的成鱼及收入归乙方所有。

本合作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的,通过当地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甲方:固原市原州区农村能源工作站(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王志金

时间:2024年5月28日

乙方:固原市丰和渔业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王维军

时间: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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