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2025年鸡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申报公告
来源:原州区农业农村局 发表日期:2025-03-17
打印:

根据中共原州区委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原州区2025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原党办〔2025〕13号)文件,现将实施主体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实施内容

在辖区内新、改扩建2万羽以上标准化养鸡场7家以上

二、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资金为原州区2025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共200万元,主要用于养殖场的养殖设施及设备购置。具体如下:

(一)新建规模养殖场。新建2万羽以上标准化养鸡场,按总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主要为养殖圈舍、养殖设备等),每个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

(二)改扩建规模养殖场。改扩建2万羽以上的标准化养鸡场,按总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主要为养殖圈舍、养殖设备等),每个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相关要求

承担项目的规模养殖场必须持有设施农业用地相关手续,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建设养殖场的区域,实施的项目建设内容必须为2025年新(改)建,未享受过其它财政资金扶持。项目建设要严格按规定进行,建设各阶段要做到档案资料齐全,并留有影像资料。

四、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申报项目的实施主体需向原州区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提交以下资料,由畜牧中心对申报项目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核,拟定项目实施主体。

1、原州区2025年鸡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设施农业用地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报时间

请符合建设条件的实施主体于2025年317日—3月23日期间进行申报,并提交原州区2025年鸡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申报表;联系电话:0954-2029518。

  原州区2025年鸡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申报表.xlsx

固原市原州区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地图

主办: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原州区信息中心

电子邮件:yzqxxzx@163.com

宁ICP备10000747号    网站标识码:640402000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