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4]16号)和《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及自治区财政第一批畜牧兽医领域项目方案的通知》(宁农(牧)发[2025]2号)文件精神,下达原州区滩羊产业项目预算资金100万元,培育家庭牧场5个,新(扩)建羊肉加工营销冷链配送中心1个,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2025年原州区滩羊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现就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实施地点、内容及条件
(一)家庭牧场培育。在辖区内培育家庭牧场5个,支持新(改)建棚圈、饲草料棚等设施,配套应用饲草料加工、机械化饲喂等设备,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培育的家庭牧场要求新(改)建棚圈面积400平方米以上,配套机械饲喂通道,分群补饲栏设施及5立方全日粮饲料制备机设备,羊只存栏300只以上(含300只),其中基础母羊存栏150只以上。
(二)加工营销中心建设。在辖区内支持新(扩)建羊肉加工营销中心1个,面积要求1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分割加工车间、冷库贮藏间、网络直播间等,完善精深加工和冷链配送设施设备,开发适销对路产品,联合电商平台,应用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实行“精深加工+直播带货”模式,发展订单销售,提升精深加工和中高端市场开拓能力。
二、补贴方式、标准及实施期限
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兑付,项目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经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给每个家庭牧场一次性兑付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给加工营销中心一次性兑付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要求项目实施主体在2025年8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需要实施且符合上述实施内容及条件的养羊场及羊肉加工营销主体,请于2025年3月21日-27日期间向项目实施单位(原州区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进行申报。项目申报联系人:马喜荣 联系电话:0954-2029518、13995447966。
公告期限7天(2025年3月21日至3月27日)
公示单位:固原市原州区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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