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渔农综合种养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协议
来源:原州区农业农村局 发表日期: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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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固原市原州区农村能源工作站

乙方:固原市丰和渔业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2024年原州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渔农综合种养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建设内容

1.建设渔农综合种养科技示范展示不小于8亩(日光温室),主要展示品种为优鲈3号、适宜种植的蔬菜品种。展示示范技术为渔农综合种养技术及其尾水无害化处理等技术、主导品种优鲈3号及其配套养殖技术、蔬菜配套种植技术;

2.面向区内外,接待观摩交流100多人次以上,组织种养大户、附近农户现场观摩培训50人次以上。

(二)展示示范设计

在光温室内种植和养殖两个区域,一是利用蔬菜种植水量,在同一个空间进行优鲈3号养殖循环水系统高密度养殖。二是利用系统养殖尾水发酵技术进行蔬菜基质种植。

(三)主推技术

渔农综合种养技术及其尾水无害化处理等技术,优鲈3号养殖技术,蔬菜配套种植技术。

二、项目执行时间、资金、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执行时间:2024626日-20241120

(二)项目资金11万元(大写:壹拾壹万元整)用于购买优鲈3号鱼苗、蔬菜菜苗、药品、生物制剂、药品、生物制剂,展示牌制作制作费、人工费、观摩培训费、宣传资料费等费用。

(三)支付方式:项目完成乙方自查自验合格,申请县级验收。县级验收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11万元。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内容。

2.项目实施过程中给乙方无偿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3.负责对项目的建设按照方案内容进行指导、验收。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双方分别制定的《原州区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渔农综合种养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认真实施。

2.负责养殖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3.按照项目的要求,做好数据采集、收集整理、项目内业资料整理订装工作等工作。

五、其他约定

1.项目实施所取得的试验数据及成果归双方共同所有。

2.项目结束后,建设内容和所生产的成鱼及收入归乙方所有。

本合作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的,通过当地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甲方:固原市原州区农村能源工作站(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王志金

时间:2024年6月26日

乙方:固原市丰和渔业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王维军

时间: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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