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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642221MB1D15329R/2023-00064 发文时间 2023-12-21
发布机构 原州区融媒体中心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非法肉品上市销售的告知书
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非法肉品上市销售的告知书

各肉品经营单位(店)、餐饮店、超市:

为保障畜禽肉及其制品市场经营秩序,杜绝私屠滥宰非法肉品进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供货商、食品店上市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规范牛羊肉及其制品经营行为告知如下:

一、严格进货渠道

国家实行畜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未取得《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畜禽屠宰活动。请各肉品经营主体,严格进货渠道,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查验制度,做到证、票、原料与产品相符,严禁销售病死、未经检疫、来源不明以及掺假掺杂等不符合食品安全的私屠滥宰非法畜禽肉及其制品。对销售的未附屠宰证明和产地检疫证明的肉品于2023年12月31前全部下架自行处理,从2024年1月1日开始,一经发现,全部予以没收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严查各类违法行为

请各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经营,自觉选购检疫检验合格的动物产品,积极举报私屠滥宰和违规调运畜禽及经营其产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近期,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三部门将联合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实施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对阻挠行政执法、暴力抗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州区分局:0954-2031920

固原市原州区农业农村局:0954-8793123 、0954-8793197

    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110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州区分局

固原市原州区农业农村局

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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